故意招惹精神失常的人,被他打了,直接报警,可否讹诈他一笔钱?(精神病打了人,要求被打的人赔偿损失,对吗)
更新时间:2021-07-30 19:35:48 • 作者:ANDRES •阅读 4449
精神病打了人,要求被打的人赔偿损失,对吗
你没有将其打伤,不存在赔他医疗费的情况,他是否属于精神病患者,要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后不是精神病,他要赔偿你的医疗费,如果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应当由其监护人负赔偿责任,去看看你缴费的地方有没有监控录像,跟派出所的民警将事情说清楚,最好能找到几个和你一起缴费的人,为你作证。
被打,报警,怎么要求对方给精神损失赔偿
打人致轻微伤,属于严重违法,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可以报警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被一个精神病人打伤,要求伤害赔偿
你好,可以向这个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要求赔偿,提供你被打的证据、医药费票据、交通费、误工费等的票据。
被人打,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1、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将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但是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除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