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居民和本市农民生活保障标准一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本市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一样吗样吗?(2021年北京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2021年北京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单位缴费3613*16%=578.08
个人缴费3613*8%=289.04
北京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经合并缴费计算,单位缴费比例为10.8%,个人缴费2%+3块,最低基数为5360元。
单位缴费5360*10.8%=578.88
个人缴费5360*2%+3=110.2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单位缴费3613*0.8%=28.904
个人缴费3613*0.2%=7.226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7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不用缴费。
单位缴费4713*1.9%=89.547
公积金按照最低基数2500元计算,缴纳比例按照公司5,个人也是5%计算。
公司缴费2500*5%=125
个人缴费2500*5%=125
经过计算北京市社保全部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单位应该缴纳1400.41元,个人总共缴费531.47元,总计缴费1931.8元。
2021年农村居民社保交费最低标准每人应交多少钱?
社保根据当地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缴纳,一般最低档一年交七千多元,直辖市一年交一万多元,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社保局。
北京的低保标准是多少?
截止2019年2月,北京调高城乡低保标准至家庭月人均1000元。
2018年02月07日,北京市民政局向媒体透露,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北京市城乡低保共有7.27万户、12.0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6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37万人。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
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从2017年的家庭月人均900元增加到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2017年的家庭月人均1410元提高到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8年1月起实施。
截止2019年2月,北京调高城乡低保标准至家庭月人均1000元。
2018年02月07日,北京市民政局向媒体透露,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北京市城乡低保共有7.27万户、12.0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6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37万人。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
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从2017年的家庭月人均900元增加到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2017年的家庭月人均1410元提高到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8年1月起实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调高城乡低保标准至家庭月人均1000元
北京市享受低保资产审核标准
2018年北京市城乡低保标准升至家庭月人均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2000元。
北京城镇居民申请条件: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城市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北京农村居民申请条件:
持有本市农业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农村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