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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能否查查1965年死亡记录?(1965年去世了的人要开死亡证明是去派出(派出所电脑里没有记录)还是)

派出所能否查查1965年死亡记录?(1965年去世了的人要开死亡证明是去派出(派出所电脑里没有记录)还是)

1965年去世了的人要开死亡证明是去派出(派出所电脑里没有记录)还是

死亡证明只能去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公安局)开。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死亡证明开取流程分以下三类:

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二、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三、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死亡证明也不是随便开得,派出所有责任对死亡人死亡事实具有调查的义务。

六十年代去世的老人可以查死亡证明吗

可以的。。。。。。。。。。。。可以在老人过世时到那个派出所去查,不过我想笑

1960年死亡的派出所查不出底,不给出死亡证明我该怎么办

这种事情派出所是不会受理的,你无论找谁也没用,不瞒你,我本人就是在政府工作的,我没必要忽悠你,你可以去问问你有在政府或派出所工作的亲戚或朋友,问了你就知道我说得对不对了

去世老人的生辰去当地派出所能查到吗

查不到的!老人出生日期户籍派出所可能有记录,但那里不记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