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法规

报警后签了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不是代表警察立案了?(报警人是否有权利拒签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报警后签了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不是代表警察立案了?(报警人是否有权利拒签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报警人是否有权利拒签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进行权利义务告知是办案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是向你告知你享有的权利和所应尽的义务,你可以行使相应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拒签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不正确的,也不利于自己的维权,拒签也不影响办案机关的办案。

[image]20 请问警察叫签的嫌疑人义务告知书,是什么意思?是被立案了吗?一

那当然,肯定是立案了,不立案哪来的嫌疑人呢?

在立案后,接下来公安就开始案件侦查了。

这份告知书就是告诉嫌疑人,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也是有一些相关的权利的。

主要是以下一些诉讼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一定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4、自接受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5、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6、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9、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有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

10、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11、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12、公安机关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捺指印。

13、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此告知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交犯罪嫌疑人,并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记明或责令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施文书附卷联中签注。

公民向公安局报案后,如果立案了。公安局是否需要给报案人立案告知书?

不知道你是那个省,现在北京推出立案公开机制,你报警后,案件的基本情况、程序进度、受理的警员编号姓名电话,网上都可以查到,前提是案件不涉密,如果其他省份,报案后应给报案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经审查后构成立案的,应该出具立案通知书,不构成的,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实际工作中很少主动处理的,所以你报警时,记下报警单位电话,和受理警员信息,打电话及时询问。

如果报警已经立案,这个立案告知书要不要有没有什么影响?

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至少知道的同事以后看你的眼光会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