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给我姓名更改证明?(派出所不给我姓名更改证明)
派出所不给我姓名更改证明
姓名变更证明需持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开具条件:
当事人更改过姓名,且原姓名有登记可查。
如果户口本已经更改,那么曾用名一栏会有原姓名登记的。
只要拿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当地的户籍所在派出所或公安局办事大厅就可以的。
扩展资料: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全名变更姓名
派出所不给开更改姓名证明怎么办
公民若申请更改名字以后,相关证件办理只要公民带上新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等资料前往办理更新的,户口簿上面有备注公民的曾用名(更改名字之前的名字)是有效的资料,因此派出所一般不会因为公民更改名字而重新出具相关证明。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的18种证明材料》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错,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姓名变更证明,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学名的;
(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或谐音同名较多,使用不便的;
(六)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生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
(四)已变更姓名或者已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派出所不给改名字,要学校证明,怎么办?
派出所不给改名字,要学校证明,学校一般不会出这个证明的。最好不改名字。
现在的户籍管理越来越规范了,名字不能轻易改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改动名字会影响过去的底档,履历记载、出生记录、和父母的亲属关系等重要信息。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好坏都随它去吧。真的因为改名字出现之后的问题,那就后悔莫及了。不改名字不会影响学习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