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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想要杀B,实施过程中B反抗,惊动了cA停止杀人回到房间属于什么罪?

一道案例分析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个人倾向是正当防卫,到了人家里就是着手实施强奸的开始.

A想要杀B,实施过程中B反抗,惊动了cA停止杀人回到房间属于什么罪?

A用枪逼着B杀死C, B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B夺下A的枪杀死A, B又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不同的法官不同的判刑:B有两种可能,一是范故意杀人罪,但是量刑时会重轻,减轻刑罚,二是,B没有罪,B构成紧急避险行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在法律上假如A恐吓了B之后,B出于害怕将A杀死,构不构成犯罪

只是恐吓的话,还要考虑恐吓的程度,如果恐吓的程度足以压制被恐吓人的反抗,则可能构成抢劫罪.此时在防卫期间杀死恐吓方,则构成防卫过当或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防卫过当构成过失犯罪,只是单纯恐吓就杀死恐吓方,构成故意杀人.

比如:一个歹徒想要伤害我,但是被我反抗打死了,算什么?过失杀人还是什么?

防卫过当

被害人竭力抗拒,罪犯又怕耽误时间从而放弃强奸,是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这个问题涉及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这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停止继续犯罪的原因不同,犯罪中止主要是犯罪人主观上的原因而使犯罪未进入既遂,比如害怕等至于究竟为何在所不问,而犯罪未遂的原因主要是客观方面的因素比如被害人反抗等,而从本案来看犯罪停止下来而为进入既遂状态主要是犯罪人自己主观方面的原因也就是害怕而停下来了,而不是被害人的反抗使犯罪无法继续下去,在此种情况下犯罪人完全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并得逞.因此属于犯罪中止.主观上能犯而不犯就是犯罪中止,客观上不能犯就是犯罪未遂.

被人殴打在反抗过程中杀人算不算违法

被人殴打在反抗过程中致人死亡,属于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说A把一把刀强塞进B的手中,并抓着B的手把刀捅进C身体里,使C死亡,整个过程中B有强烈反抗,却

如果说A把一把刀强塞进B的手中,并抓着B的手把刀捅进C身体里,使C死亡,整个过程中B有强烈反抗,却还是被A抓着手杀了C,这个过程B应该是没有责任的,不会判.

请用刑法学原理回答B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跪求!!!!

楼上的不知道你是不是学法律的,净胡说.这个很简单,是故意杀人罪.首先,分析B的行为,用砖头猛砸A的头部,很明显主观上有致A死亡的故意.但是,A并未死亡,而是重伤.好,到这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再看后面,虽然毁尸灭迹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致A死亡的故意,但是导致了A的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至此,B的前后行为导致了A的死亡,有杀人的故意,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即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分析完毕.

甲欲强奸乙女,先将乙禁闭于室内数日,待其无力反抗时对其实施奸淫,甲的行为属于什么犯?

强奸罪属于行为犯,一定要记得! 你可能会认为这个是继续犯,这个是不对的!禁闭行为确实属于持续或者继续状态,但是这个是非法拘禁行为(与强奸罪构成牵连)的的表现,不是强奸罪的形式,因而强奸罪仍然是行为犯!

张某因和邻居王某发生过口角,因此对王某怀恨在心.一日,张某拿了一把菜刀冲入王某的家中,挥刀砍向王某,王某奋力反抗,不久王某的家人都相继出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题目中的张某的行为是故意伤人,所以是构成犯罪的;张某是因为对方的抵抗而放弃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所以本题选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