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孩子读书的时候女方来学校把孩子抱走会怎么样?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如果孩子妈妈偷偷把孩子抱走,是属于违法行为吗?
违法,如果女方私自将带走孩子的,不通知男方的,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应于报案.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给了女方,女方将孩子送到男方读书,是否可以认定为是放弃抚养权的行为?
这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但男方可与女方协商,协商不了的也可考虑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夫妻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在男方监护期间,女方私自学校去看孩子,导致严重双方纠纷,这当中学校有责任吗
学校和女方都没有责任,男方有责任让女方看孩子
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带走孩子走会怎样处理
男方可以直接要求法院进行执行这是基本的权利既然法院已经进行了判决也必须有一个执行的过程
协议离婚,女方先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把孩子抱走了不给你,怎么才能要回来孩子,女方有权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在于男方,应该是男方比较有权,当然女方也是有可探视孩子的权利的,只是需要经过男方的同意吧,你不妨百度 律伴 上采取下律师的建议.
如果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带走会有什么后果
没有什么后果的,不用怕.打官司也最多让他把孩子再要回去
夫妻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把小孩抢走了,如果起诉法院能强制执行把小孩抱回来吗
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时,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小孩在读书,原告把小孩带走,对原告起诉离婚会不会有影响
没有影响,不过判决时一般原则不改变孩子现有生活现状,即孩子随谁生活一般就判给谁了
离婚诉讼阶段男方强制把孩子从学校带走 男方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男方要是不交出孩子,女方可以要求法院来主持调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警参加的执行是受法律保护的,此时男方再强硬也没有办法与法律抗衡.
离婚了小孩判给男方女方有权利把他带走吗
虽然离婚孩子判给了女方,可女方不能剥夺男方看孩子的权利.....男方的行为在法律上讲,是有过错的,不过,事出一定有因的......虽说是离婚了,可孩子也有权享有父母的关爱.不要打人之间的矛盾,牵涉孩子,孩子是你们婚姻的牺牲品,就不要再让孩子得不到父爱或母爱了.....人,都学着宽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