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完工,未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有没有法律文件??
在未竣工的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至一死一伤施工方有责任吗?道路未封闭,很多车辆通行!在线等~
施工方负有责任.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质量责任有谁来承担
不能单纯地以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或者以发包方是否提前使用作为确定质量责任风险承担的标准,而应综合考虑工程未进行验收的原因、质量产生原因等情况来确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又以使部分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在合理使用寿命内承担民事责任.《建筑法》第61条、《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交付使用.验收是发包、承包双方的强制义务.
在未完工的路面上发生事故,施工人须承担赔偿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作为道路施工方,在道路施工期间,应当发布并设置禁止通行、绕道通行、限速、限行等通知通告,并在现场招贴发布,设置明显路标、警示灯、障碍物等设施,对必要施工路段进行封闭施工、用栏板遮挡等,确保交通畅通和路人的安全通行.
车辆在未通车道路工地上发生交通事故,已设立禁止通行的标志标牌,已设立道路封闭施工公告,是否有责任?
跟工地没有任何关系.只能让保险公司介入.
在未完工的公路上发生两车碰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属于交通事故
工程未验收擅自使用要负什么责任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是法律对工程交付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
交通事故道路施工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只要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也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有参考价值请采纳)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但交付使用后若干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那么这个事故谁的责任大,会牵扯到施工单位
工程无论交付使用多少年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都有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是具体的实施者和操作者,住建部第51号令中标注工程质量责任制为终身制,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年限,建设、监理单位负有连带责任.
因道路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
机动车辆驶入未投入使用的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定责
你说的太简单,没法判断.划分责任时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施工方是否得到许可呀,是否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是否足够明显,有无防护措施等,你可以参考一下下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