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和户口有关吗,哈尔滨拆迁安置房必须是本市户口吗?
有的
不需要. 未婚证明,也就是单身证明,民政局已经规定不再开具了.除了到几个国家的出国签证才能开,其他一律不开. 所以办理国内其他任何事务都不再需要未婚证明了.
这位朋友不用担心,你买的是农民撤迁安置房,是政府出面修建安置农民的房子,自己居住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你和卖方签好买卖协议,就没有什么问题!
房子拆迁和户口有关吗
你是非农业户口,房屋拆迁不是因为土地整合拆迁,补偿和你的户口没有关系;你是非农业户口,房屋拆迁是因为土地整合拆迁,补偿和你的户口也没有关系了.
如果是设计农村的拆迁,安置房面积与户口有直接的关系,一般按照每人多少平米安置,享受优惠,但是城市房屋是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就是按照市场价补偿. www.zhaoj148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没关系;城市扩建,对郊区私房拆迁与户口人数有关;
拆迁女儿能分到房子吗
如果户口在本地,且有住房在那儿,应该分得到哦.女儿与儿子本来就是两户,建议分户.
拆迁款里面的拆迁两个字表明了这个钱款是专款专用,解决该家庭的后续居住问题.所谓的分违背专款专用原则,不能分.连有权利这么想都没有
如果在政策允许时间范围内过户成功,会考虑安置的.关键前提条件是,女儿、儿子、父母是不是在一个户口本上,如果是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只能按照一个家庭单元进行补偿,不可能分开处理.如果都是各自独立户口的话,并且都是同一拆迁范围就是各有各的户口本,那就好办了,可以通过协商各自得到最低安置,也就是45平左右的单独楼房
户口迁出农村拆迁补偿
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政府,一般情况下: 1、土地确权之前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这一类农民将户口迁出之后,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将会被集体收回,如果在农村还有房屋,土地征收则能够获得房屋的补偿,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收回,则不能够获取补贴. 2、土地确权之后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这种情况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选择了进城落户退出土地获得补偿,退出土地之后,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了,农民则不能够获得征地补偿;还有一部分是没有退出土地,这一部分农民经过土地确权有相关的土地权益证明,则能够与农村居民一样享受到征地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就可以拿到补偿.但是很多农村房租拆迁涉及房屋安置,而且安置资格大多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所以户口迁出的话可能没有安置资格.但是该有的房屋的那部分补偿还是可以拿到的
如果补偿款是按户口分配,户口已迁出本村的,不能再享受拆迁补偿.如果拆迁补偿是按实际占地面积分配,即使你户口已经迁出,如果在村里还有宅基地或承包地被占用仍,然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的土地和农民使用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农民所有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耕种使用的权利,没有所有权,这个所有权归一个叫"集体"的组织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买卖,只有政府可以征收或征用.
一、首先了解下我国土地所有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二、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具体采用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形式,该种土地被称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简称集体土地.三、农民集体范围有: 1、村农民集体; 2、村内有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3、乡(镇)农民集体. 《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即为上述三个集体所拥有的土地.农村所有的土地都是集体的.如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四、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用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该种土地被称为国家所有土地,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具体又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
拆迁补偿标准2020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对房子本身的补偿:草房每平方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2800元; 楼房(两层以上)每平方3300元.2、院内土地补偿:对宅.
政府征收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每3年调整公布一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