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卖给别人了,我把房子卖给一个有财产官司的人会有什么问题吗?
因为我国不动产确权以登记为准,所以法院依然可以查封你的房产
到房产局过户已经登记了的,已经产生法律效率,不能要回房子,除非你是非法取得此房屋! 善意取得都会保护善意人!
尽快进行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房产,防止过户.如帮到了您,请采纳.
这种情况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时,因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对方当事人可以因为出卖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的房子卖给别人了
出售的房屋,即便是对方没有过户,但是卖方没有法定理由是无法收回的,不过也并不绝对,具体案情具体对待,如果反悔应当支付违约金,并与对方协商,赔偿相应损失.
拆迁的还迁房 在5年之内进行买卖交易属于违规行为 可以进行起诉 但前提是你自己卖过了
建议先办理贷款再过户,以免贷款办理不下来 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3、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的书面答复; 买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骤就不需要了;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的要求带备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当地要求递件前有部分税费或费用是先缴交的,备好款项.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付按约定首期房款给卖方.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办妥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比如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等.
有卖房协议但是没过户
房产证没有过户,房产权属于卖方.如果自己自己卖方的话是可以要回房子.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李某于 2001 年 1 月至 4 月多次向陈先生借款计 25000 元,因无力还款,李某将一套房以 3 万元的价格卖给陈先生,双方签订了协议,并且进行了公证.之后,.
因为过不了户,所以房子产权还归你母亲,房子可以要回来的,而且双方当时或者后来对这种情况都是知晓的,无需违约的赔偿.
房子卖了没过户谁违约
若买房已经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房东无正当理由不卖,则可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应该说没有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就是你的,你们之间只有债权行为.如果你们不想过户,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合同上的违约金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房子没过户不是可以违约的法定理由,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实际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增加,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房子不过户协议有效吗
买房不过户,只签订协议,如果不是小产权房,这份协议是有效的,但房屋的所有权永远属于卖房人,买房人不能有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协议已签不过户是可以的,如果是二手房要不过户的话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会因为不及时过户而发生继承、转让等事情,房产证还是掌握在原主手里,房屋的.
所以张某称,因房屋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买卖该房屋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双方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聊城仲裁委员会专家指出,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权利人张某只要采取补救措施,即拆除违章建筑,达到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条件,行政机关就会撤销该行政限制,宋老先生夫妇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继续履行的.因此,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自始客观履行不能而无效的情形.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房子过户后能被追回吗
不叫收回,因为根本没给你.确切的说叫反悔. 理由就是:房屋产权规定,房屋的产权是以产权登记簿登记的信息为准(就是产权证),产权证是他的名字,他就有权处理.假如他这个时候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同时办理了过户,那么你是不可能要回这个房子的,最多只能找他索赔,但是房子已经归新的产权人了.
你们能够要回来的是没有公证得三万元,其他的是要不回来的,因为已经公证并履行了,是不能反悔的,如没公证的三万也不给那么可以通过诉讼要回.
赠与已经交付的,就不能任意撤销,已经过户不能随意要回来.要撤销赠与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