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他人财务在派出所调解后,没有拘留赔了几百块钱给对方,属于触犯刑律免于处罚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无论多少,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坏五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对方不赔偿,受害人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起诉时最好有公安机关的处罚依据;对方仍然拒不赔偿,你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和收入.
可以既要求赔偿,又要求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能抵消民事赔偿.只不过能接受赔偿私了了的,又没造成什么影响的,派出所也不愿意拘留而已.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