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商场时报警器响了,商场要求搜身,配件商场搜身后证明了清白,这时被搜人能报警吗?
当然要负相关法律责任.就算是女子真的偷窃,商场保安也没权力搜身.保安只能“请求”女子配合工作,不能把“该女子带到监控室检查”,更不能强制.要是该女子强悍一点,以“自卫”借口打伤保安也可合法的.保安和站在门口收款的女营业身份一样的,只是超市这个商业场所的雇员,他们根本没有执法权.保安只能给警察执法过程提供协助和提供证据.要是在国外,这个超市可以被罚到倾家荡产关门倒闭.现在一些乡巴佬穿了几天制服还真以为自己是人上人了,K!
好好协商,不要搜身不要拘禁,不要暴力威胁,如确有证据证明偷了东西可以报警,没有证据就放人赔礼道歉
最好还是自己先检查一下自己身上是否有没结账的商品,若确定没有再和保安理论,毕竟保安并没有错,这样对自己和他人都负责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律没有赋予保安搜身并脱衣服检查的权利.如果他强行这样做是违法的,可以就此起诉其侵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注意在发生这种情况时证据的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