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是正常人,因病残疾的我欠下十多万的债务,现老婆和别人同居闹离婚,法院会分一半债务给他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主要看男方欠债的发生时间,如果是在婚内欠的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是可以执行女方的财产的.如果是离婚后欠债,跟女方没有关系,法院是不能执行女方财产的.
没有谎言,实话实说,她愿意陪你就一起还,不愿意就离,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钱没了再挣,加油,走正路
在你争取没有成功的情况下,还是顺其自然的好,不要太过强求,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