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后二审生效判如何执行决确认的债权?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对于生效的判决确定的债务该怎么办
由人民法院书面或公告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携带相关证据(如已生效的判决书,有无抵押担保等)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清偿,清偿率可能.
公司破产重整,原法院判决生效的债务有效吗?
没有的.一旦法院受理破产,受理后偿还债务的判决还未执行完毕,则执行中止.向破产企业管理人申报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进行受偿,没有优先效力.除非涉及债权担保
企业破产清算进行时已生效的判决是否还可以执行,是暂时停止.
企业破产后,所有的生效判决均停止执行.因为依据民法理论,破产法规定所有的债权都具有平等性,只能参与破产财产分配.除你的原债权依据担保法取得抵押权并且得到法院的判决认可,还能享有优先权,享受优先分配.如果没有抵押权,仅仅有一纸判决书,参与财产分配也没多大的实际意义,基本受偿无望或者是象征性的补偿一些.
破产和解后新的债权怎样执行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依据这一规定,无论法院是直接裁定和解还是在.
重整过程中,已经经法院调解的债权直接可以认定吗
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如果经过调解,并且当事人也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只是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都可以就损害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在破产债权申报中,已生效的判决,破产债权申报是否应该予以确认,请提供.
不可以的
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债权如何清收
应该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由破产管理人清收.破产程序终结后,仍然由破产管理人清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破产重整后有时间规定多久清偿债权
1,在规定的日期直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2,按照实际的时间计算.3,不可以以“未到期限为由拒不还款或者是要少还款”4,破产公告发出后,破产清算完成前,所有破产财产不可以单独清偿.否则,清算组可以行使追回权.
破产重整阶段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为被告的诉讼应当继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提出破产重组,其它债权人能否进行裁定书或执行案件继续下去
一旦法院接收了重整申请,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除了确认债权的诉讼,一切诉讼,财产保全中止.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