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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后,收购方派了新总经理,一到公司就要换人,又不按劳动法补偿,该怎么办呢?

我公司被另外一家公司收购了,新公司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被收购后,收购方派了新总经理,一到公司就要换人,又不按劳动法补偿,该怎么办呢?

收购后现有员工全部归属新公司,自然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法公司主动解除会有对应的补偿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补偿按照劳动法规定怎么赔偿

如果解除或终止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不是因为破产,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换了新公司,职位要调整,我不同意,是.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如果你不干了,可以由新公司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每满一年就赔一个月薪水,比如工龄3年多,就赔3个月薪水.如果你继续干,要么继续按照原有合同执行;要么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好职位和薪资,并协商一次性补偿.

公司被收购,但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改变,公司是否需要给员工进行补偿.

收购企业,在收购合同中,必须有原员工的处理方式.如果新的公司不接收,那么,原公司必须按劳动法给予相应的赔偿.当然,前提是员工必须和原公司有劳动合同.

公司被收购,解除了原有的劳动合同,但是又和收购我们的公司签了合同,这.

如果新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了你要到上海去工作,而且你也签字了那么代表你认可了劳动地点的变更,如果你不愿意去并主动想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新的劳动合同你还没有签订或者签订的时候没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是上海,那么你可以拒绝,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年限从你进入上一个公司的时间开始计算,当然如果上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给过你补偿了你就不能再要那一个阶段的了.你的问题是关键在于新的合同是否签订,如果签订是否内容已经产生变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公司被收购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够和收购方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是之.

当然不能签了,你签了就表示是你自己辞职的,和原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了.新公司完全可以不和你签劳动合同,即使新公司和你签了,新公司也可以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辞退你,新公司也可以和你签个1年合同,合同到期了,给你1个月工资你就得走了.公司收购部影响你的劳动合同的啊,现在公司这样做,很可能下一步就是裁员了.

公司被收购是否有赔偿

公司的收购是股东之间的事情,和员工没有关系.即使你没有通知公司不想继续续约,也没有什么补偿. 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一般是需要承诺承继员工原来的劳动期限的,这个劳动期限与未来享受的待遇有关.例如是否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来裁员时的经济补偿金、年假的天数等.如果公司不承诺承继原来的劳动期限,则员工可以要求结清以前的工龄补偿,即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按照半年计算.

公司被别公司收购之后而且改变公司名称,员工有没补偿

公司被别公司收购之后而且改变公司名称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被收购,能否要求原公司补偿?

公司如果被收购,你可以要求给你经济补偿,法规上说的是经济补偿金,你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要求赔偿.你工作满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前提是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被收购 不愿意签新合同 有补偿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公司的合并、分立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如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不低于原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纵横法律网 何向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