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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做生意资金资周转为由以高利息诱导向身边几十个朋友借钱,然后失踪这是诈骗吗?

做生意因资金不足,需向朋友借钱,但朋友要求高利息,后因亏本无.

以做生意资金资周转为由以高利息诱导向身边几十个朋友借钱,然后失踪这是诈骗吗?

你好,来严格来说是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朋友以借钱做生意为由向我借钱,答应给我10%的利息以及另外给予分红.

我家旁边有个厂,我妈说抵押20万,每月可以给2000的利息,分红的话等于他们入股了?我觉得还是固定的利息吧,算起账来也比较方便,月利息1%应该不算低了,我觉得比银行利息高都合适,按你说的月利润稳定在30%左右,如果想提高些也不是问题,看你们关系了. 望采纳!

同学以合伙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利用我的身份信息贷款后,卷钱跑了不还算.

肯定是诈骗罪,而且还合并有骗贷的嫌疑.你同学以虚构合伙做生意的事实,非法占有你的贷款.

朋友以做大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借钱并承诺第二天归还,而实际.

这不算是诈骗,只是借款,因为他不是用某样看起来等价但实际不等价的东西或其他跟你换某样东西,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中获取不合理的利益,而只是跟你借钱,至于借钱的理由是不受你控制的,你所能控制的只是借钱或不借钱,如果借钱了,那么钱的支配权是对方的,对方对于钱的任何支配方式都可以,而你是有借条的,所以你们之间只存在债权债务的关系,不存在诈骗行为,你只需拿着他的欠条去法院要求他还钱即可,但是欠条上如果有明确的还款时间,那就只能是过了还款时间还未还款时才可以去法院申请借钱方还款

帮一个朋友问的.等于我的这个朋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他就给他的朋友以.

走法律流程只会按照银行的利率给借贷公司,实在不行就可以走法律程序,告借贷公司放高利贷,如果他们有白纸黑字就麻烦了点,还是先要协商一下,实在打不成共识就走法律吧.

我跟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他帮我贷款十万,然后拿着钱玩失踪.这属于诈骗.

如果你跟朋友合伙做生意,他帮你贷款十万,然后拿着钱玩失踪.这不属于诈骗,属于经营纠纷.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经营款.如果你朋友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可以认定为诈骗.

借款人以做生意为理由借走了钱消失不归还

诈骗在法律上要求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属于刑事案件;而借钱不还则是民事纠纷.实践中,虚构项目借款并在借款之后故意躲避账务的行为确实处于诈骗和民事债务纠纷的模糊地带,公安也好、法院也好,对于这种案件的认定都不是特别好把握.建议你可以先向公安举报对方诈骗,当然也有可能公安会认为这是民事债务纠纷不予受理.公安不管的话,你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

被朋友以高额利息诈骗十六万

被朋友诈骗16万元多,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最后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借款人逃跑了,他是以资金周转不灵借款,实际什么都没的,可以告.

明知资不抵债还恶意借款逃跑,凭这点很难认定为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资不抵债,并不是认定诈骗的条件.

朋友以做生意为理由,资金周转一下,像我借走三十万,我应该怎么.

带几个人找到他,让他写下欠条.先通过官方途径解决下,比如法院.解决不了就逼着他个人去找亲戚朋友借钱还上.你就别打算着还做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