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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期间医院动手术的情况,可以延期开庭吗? 起诉离婚流程

起诉离婚开庭期间医院动手术的情况,可以延期开庭吗?起诉离婚流程

离婚案件什么情况可申请延期开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举证期限的延长】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对方起诉离婚,到开庭时间在做手术,怎么申请开庭推迟

由于当事人正在做手术,那么其是有权利申请延期的。法院在核实后,会暂时中止案件的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离婚案件中,被告提交《建议住院手术证明》能作为延期开庭的理由吗?

可以的,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建议住院手术证明》可以证明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符合延期开庭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离婚当事人身体住院,法院可以延长开庭吗

应该叫做“延期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书写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法院,具体法条如下: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延期开庭的情形之一,法院会准许延期,并视情况另行安排开庭时间。离婚案件,原告是必须到庭的,符合第一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