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自愿买卖儿童最新刑法
如何严厉打击拐卖、绑架妇女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怎样举报拐骗妇女儿童犯罪,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要特别重视收集、固定买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交易环节中钱款的存取证明、犯罪嫌疑人的通话清单、乘坐交通工具往来有关地方的票证、被拐卖儿童的DNA鉴定结论、有关监控录像、电子信息等客观性证据。
取证工作应当及时,防止时过境迁,难以弥补。
2.公安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强DNA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对失踪儿童的父母,或者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应当及时采集血样进行检验,通过全国DNA数据库,为查获犯罪,帮助被拐卖的儿童及时回归家庭提供科学依据。
3.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所涉地区的办案单位应当加强协作配合。需要到异地调查取证的,相关司法机关应当密切配合;需要进一步补充查证的,应当积极支持。
关于打击拐卖儿童的建议书
拐卖人口、丧尽天良、于法不容。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伦理公德,侵害被拐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危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系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大刑事犯罪行为。拐卖妇女儿童也已经成为全世界增长最快的犯罪之一。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开展“严厉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儿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依法保护被拐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的被拐家庭破镜重圆,共建“平安沈丘”、“和谐沈丘”。为此,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社会同参与,爱心无边界。谁家没有父母?谁不为人子女?当骨肉分离,山水相隔,父母涕泪纵横,子女流浪街头。这是人间悲剧!当您走在街头,看到寒风中跪着乞讨的小小身影,倡议您请掏出手机或相机,拍下他们的照片,上前询问清楚他们的姓名、亲人、家乡、住址等,将这些信息告知**机关或有关部门。也许您的这个热心举动,就会让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们找到他们被拐走的、魂牵梦绕的子女,让一家人团聚……
爱心没有边界,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全社会各界人士都行动起来,伸出您的双手,献出您的爱心,共同参与到这场拯救被拐儿童的行动中来,进一步加大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被强迫行乞卖艺的未成年人、被非法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关注力度和援助力度,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打好“打拐”这场持久战,让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机关设立统一举报电话为:110。各地“打拐办”对举报线索破获案件的广大群众,给予相应的举报奖励。
在此,我们也严正警告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悬崖勒马,尽快到当地**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
最后,衷心地祈愿天下所有遭遇子女失踪厄运的不幸父母都能够坚强与幸运,通过自身坚持和不懈努力,通过全社会爱心人士的见义勇为,最终在茫茫人海之中寻觅到失散的子女。
如何对付新型拐卖手法
大家可能知道近两年出现的新型的拐卖妇女儿童的作案手段。第一种手段为三、四人伙同,物色二十五六岁的独行女子,伪装成该女子的丈夫,破口大骂该女子不守妇道,丢下孩子和他,跑到城市里跟其他男人逍遥快活。在一连串的语言伪装下,周边群众极易被蛊惑,围观的伙同人便在周围推波助澜,使得该女子有口难辩,然后便强行拖走该女子,带上作案车辆逃之夭夭。这种作案手段甚至被称为“最恐怖拐卖妇女方式”。
第二种主要针对的是小孩,通过事先假装聊天,从母亲口中套取小孩的信息,然后突然作色,声称自己是小孩的母亲、婆婆等(有时候甚至有小孩协同作案),要把小孩从受害者身边“抢回来”,同时振振有词地透露小孩的信息,骗取围观群众的信任。案例请点击。
这两种作案方法属于同一种类型,都是通过先声夺人的造势,将受害者置于百口莫辩的不利地位,骗得围观群众保持中立,甚至反过来帮人贩子的忙。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处于极度震惊的状态,往往只能做出消极退避的姿态,如重复“我不是你老婆”“小孩是我的”之类的弱势话语。甚至激烈如咒骂、拉扯、争斗等动作,似乎也很难将围观群众争取到自己的一边。
那么,该如何扭转局势,夺回舆论,让围观群众知道真实的情况并获得他们的帮助呢?曾有一个类似的案例,是一位亲眼目睹并救下受害者的男性讲述的,他之前看过这种例子,所以马上醒悟过来,二话不说就把好几位人贩子打翻在地。这个受害者非常有运气,碰到了一个有经验且有制服罪犯能力的旁观者,但不是每个受害者都能遇到这样的人。这个问题我想了蛮久,似乎没有特别有效的办法。直到今天看到一张图
我觉得我有了思路,那就是尽量把人贩子陌生化。夫妻、婆媳之间可能拌嘴、打架或做出各种不可思议的事,但很少有人会掏出手机,拍下自己的配偶、婆婆,所以这个举动也许足以令旁人警觉。而且犯罪分子都怕被曝光,当你掏出手机拍他时,很可能会让对方自己失去方寸而败露。另外,不能只是简单地否认虚假的关系,而一定要直接指出对方是人贩子,尽快扭转围观者的“他们是亲缘关系”的先见,撇清关系,让自己摆脱理亏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