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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信访部门是法官值班吗 法院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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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法官,可以信访吗

投诉法官可以信访,信访部门会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转交到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或法院监察室处理。

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对下列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本院各部门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

第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对下列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本院各部门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下一级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专职监察员。

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监察室或者专职监察员对本院各部门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

第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可以办理下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可以办理所辖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扩展资料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6种信访情况:

1、对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以及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2、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来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或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来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4、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5、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不再受理。

6、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机构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来访事项,来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信访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纪委-《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

人民法院的信访员的概念和所要做的工作

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传、互联网络、来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由人民法院处理的活动。

信访员是人民法院中的法官负责办理信访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人民法庭的信访工作,应当指定专人专职或者兼职负责。

  第八条 信访机构的职责:

  (一)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承办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本级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三)向下级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门交办、转办、督办和催办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信访事项,提出解决有关信访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五)综合、调研信访情况,及时向院长或者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六)指导、检查下级法院的信访工作,审查下级法院回复的信访事项;

  (七)协助院长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做好院长接待日的各项日常工作;

  (八)向信访当事人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九)承办其他信访事项。

  第三章 受理范围

  第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本级或者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的意见和请求;

  (二)对本级或者下级法院执行工作和司法赔偿工作的意见和请求;

  (三)对本级或者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批评、建议;

  (四)对本级或者下级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失职,或者不廉政行为的检举、揭发;

  (五)上级法院、本院院长,或者上级、同级党委、人大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第四章 信访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信访当事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

  电传、互联网络、来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申诉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 信访当事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对已经生效的案件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三)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检举、揭发法院工作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

  (五)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请求处理、答复信访事项。

  第十二条 信访当事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

  (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采用走访形式时应当遵守接待秩序,不得扰乱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采用电话、电传和互联网络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和申诉的,须报姓名、地址、电话和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五)信访当事人应就所反映的情况,主动配合人民法院调查核实。

信访局可以投诉法院吗

各级政府的信访局不能可以投诉法院的。法院是依法治国主要部门之一,无论什么权利机关(包括行政机关)都不得干涉法院进行独立的审判。

有这么几种方式对法院进行投诉的:1、法院(法官)没有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判决的,你可以直接向法院院长信箱(一般设立在法院大堂的诉讼服务中心内);2、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投诉;3、当事人认为法院(法官)判决不公,你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也是民事诉讼终审、一定要提供直接有利证据)4、对于二审当事人认为法院(法官)判决不公的,在有有利证据的前提下,可以向省市级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就是进入再审诉讼后,判决前并不影响原二审判决的执行)。

任何纠纷事件已经进入法院诉讼阶段后,各级政府的信访局就会拒绝接受投诉、信访的。

信访局属于司法机关吗

司法机关指法院和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