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 拆迁办最怕哪个部门
打强拆举报电话有用吗
一、政府强制拆迁打什么电话举报
1、报警处理。
2、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二、可以强拆的部门有哪些
1、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拆。
2、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的强拆。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3、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三、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几种情形: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5、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举报拆迁办 因向什么部门举报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三章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第十七条 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双方认可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认。
第十八条 菜地青苗(含套栽套种果树及其他经济作物)补偿,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地类为补偿依据。
温室和大棚为一类菜地,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常年生产蔬菜的温室菜地,每平方米15-18元;
(二)季节性生产蔬菜的温室菜地,每平方米5-15元;
(三)大棚生产蔬菜的菜地,每平方米5-12元。
裸地生产蔬菜的青苗补偿,按下列三种地类标准补偿:
一类菜地,每平方米4-7元;
二类菜地,每平方米4-6元;
三类菜地,每平方米4-5元。
专业种植果树或其他经济作物的土地,以《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的规定和专家的论证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第十九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果树苗木植株稠密的,由评审专家按果树达到结果龄所应保持的株距进行确认,并按评审专家确认的植株数予以补偿。果树苗木植株密度未超出结果龄所应保持的合理密度的,按实际植株数予以补偿。
第二十条 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钢砼式温室,按下列标准补偿;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
(一)砖瓦结构,生产设施齐全配套的(包括有灌溉设备、锅炉暖气、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35元;
(二)砖瓦结构,生产设施齐全的(包括有灌溉设备、火墙、火炉取暖、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25元;
(三)砖瓦结构,生产设施不齐全,无取暖设备和防冻设施的,每平方米20元。
第二十一条 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木制式温室,按下列标准补偿;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
(一)木制骨架,生产设施齐全配套的(包括有灌溉设备、锅炉暖气、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25元;
(二)木制骨架,生产设施齐全的(包括有灌溉设施、火墙、火炉取暖、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18元;
(三)木制骨架,生产设施不齐全,无取暖设施及灌溉设施的,每平方米14元。
第二十二条 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大棚,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钢砼式大棚,每平方米12-16元;
(二)钢木式大棚,每平方米10-14元;
(三)纯木式大棚,每平方米8-10元。
第二十三条 农民每户只限一处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作业用房;作业用房超面积或面积不足的,均按20平方米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
(一)砖砼式作业用房,每处4000-6000元;
(二)砖木式作业用房,每处2000-4000元;
(三)土木式作业用房,每处1000-2000元。
我家房子被强拆了,去哪告去?
首先要考虑是不是去告,要考虑强拆你房子的机关,是不是违法强拆你的房子,如果是违法强拆你会告赢的,否则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给你们下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没有,是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没有。
如果告,当然去人民法院告。
违法建筑被强拆怎么办
一、违章建筑分类:可补正的违章建筑和不可补正的违章建筑
1、可补正的违章建筑:故名思议,即将违章建筑转化为合法建筑。参见《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允许对违法建筑进行改正,只有无法改正的才限期拆除,并且在拆迁时不予补偿。另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1款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不可补正的违章建筑:即不能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建筑物,则应为终局性为违法建筑,应由建筑人负责拆除。
二、违法建筑纠纷实务问题处理
(一)涉及不动产物权归属争议的法律处理(违法建筑建造人或管理人提起诉求)
1、物权确认请求权:——法院不予受理;
2、物上请求权:——法院不予受理。
——如受理,以当事人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3、相邻关系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如受理,裁定驳回起诉。
4、继承上的权利:——法院不予受理。
(二)违法建筑债权纠纷法律处理
1、违法建筑租凭合同:
A.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合同有效。
B.其他——合同无效,可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2、违法建筑买卖合同:
A.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合同有效。
B.其他——合同无效,应依据《合同法》第58条确定的原则来处理。
3、违法建筑设定抵押权的:
A.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抵押合同有效,在此情形下抵押权由于未登记,因此抵押权未设立,该抵押物只能作为抵押人的普通财产来承担普通债权的清偿责任。
B.其他——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三)侵害违法建筑物纠纷法委处理
1、违法建筑建造人或管理人基于违法建筑物“不动产所有权”提起的诉:
A.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予受理。
B.其他:——一般,不予受理;
——如受理,以当事人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但故意拆除、毁损违法建筑是违法行为,加害人应受到适当的民事制裁。
2、违法建筑建造人或管理人基于违法建筑物“动产所有权”提起的诉:——法院应予受理,但此时所保护的价值,不是作为不动产建筑的价值,而是作为建筑材料的动产的价值,依法给予保护;对于违法建筑物的建造费用,如工人的工资等,是否应予以保护,此时要看侵权人主观状态,若侵权人主观系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应承担部分费用;如侵权人非系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应承担此部分费用。
3、对违法建筑的从物造成损害的——法院应予受理,成立侵权之诉,但这种情况下侵权人只赔偿损坏的动产的价植。
4、违法建筑致害的损害赔偿——依《民法通则》第126条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解决。
综上分析,对于违法建筑,法律并不是一概而论的统统不予保护,如违法建筑遭受违法强拆、故意或重大过失毁损、损害违法建筑附属设施等侵权纠纷时,违法建筑物的建造人或管理人,应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已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