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
我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请问我该什么办?申请劳动仲裁吗?
不必进行劳动仲裁,不是有劳动合同吗?你到劳动监察投诉,让他们责令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并就对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我关注企业下步做法。另:你也可以现在用快件另寄一份辞职报告并保留证据,跟企业索要辞职书后一个月的工资,就说一直在那里干逼他认
这样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
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公司不支付上述费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4、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得到支持
楼上那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离职报告中是否有放弃经济补偿金的内容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 你父亲想仲裁取胜首先取决于单位是否有你父亲提出辞职的证明。因为你父亲已经在白纸上签字并按手印,单位很容易在空白区填上你父亲提出辞职的内容,可以证明是你父亲主动提出辞职,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一点对你父亲很不利。
2. 如果单位果真伪造了你父亲提出辞职的证明,那么只有你父亲提出单位伪造的切实证据才有可能挽回败局。而这个证据又是很难提供的。
所以,综合起来,你父亲仲裁获胜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单位不伪造你父亲主动提出辞职的证明那么才有较大可能性获得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