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给对方的精神损失费九万元合理吗?
我要和他离婚,可他要我赔偿他10万元精神损失费,请问他的要求合理
一个是他很在乎你 在乎到不择手段 再则是他想不劳而获 敲诈 如果你想离婚 就要有合理的理由 如果他不存在过错 你是没理由的 他就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
结婚7年了,我坚持要离婚,他要求我赔他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所以,你妻子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离婚后需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吗?
只有一方婚姻当事人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存在上述情节时,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你说的情况,不存在赔偿精神损失费问题.
.离婚,想让对方补偿我的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及还我妈给他的5万块
损失费需要证据证明他与其他女人长期同居.如有证据系向你妈借款,可以以你妈名义要回,不过,你也要承担一半责任!
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法律
硬挨没有把
结婚两年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精神、青春损失费10万合理吗?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是有标准的,按照目前的法律条文还没有那个青春损失费这个说话,但是不是说所有的离婚都有精神损失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离婚协议上写了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十万,自离婚之日起分两年
既然当初男女双方已在离婚协议上注明了“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十万”,男方就得切实履行赔偿义务.针对男方“现在已经过去十年了,一分钱没给”的情况,女方在已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可根据当时法庭的裁决,申请法院对男方强制执行.说实在的,这个男方如此地不讲信用,连当初自己的承诺也不兑现,失却了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曾经的丈夫的尊严.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案件对方要求赔偿4万精神损失费,我方要求赔偿3万精神损失费.
这样的情况就只有到法院打官司解决.也就是说你们这一方可以高枕无忧的随便对方怎么提条件,但就是不答应任何要求,这样他们最后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如果在法院起诉,什么精神损失费一分钱都不可能要得到
请问如果我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名誉损失费这两样费用5 - 10万
1、要求赔偿是要举证的,你要为你自己的主张提供充分的证据,只有证据被法院认可,法院才能支持你的要求.2、法院通知开庭日期,被告人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3、法院判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必须执行,不执行的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4、你执意要对方赔偿就如同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一样,要看你的证据是否能够支持你的要求.另外,说一点,不知道你受了多大的委屈,给你造成了多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数额是比较少的,很难能达到你要求的数额,即使是5万元.即使是一些名人名誉受到侵害,判决的赔偿数额也基本就是几万元而已.
男方提出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这合理吗
青春损失费是完全不合理的,婚姻法没有这一项;精神损失费则是要在你有以下过错时才赔偿他:(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来电咨询或委托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