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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属于敏感案件吗 组织邪教判刑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属于敏感案件吗组织邪教判刑

什么标准下组织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才立案?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符合本解释第四条规定情形,但行为人能够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行为人系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为人在一审判决前能够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符合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二)符合本解释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不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修订《形法》300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以什么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以故意理由。

《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规定: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刑法第300条的修改变化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

刑法修正案增加了“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量刑的规定:劳动教养没有废除以前,是用劳动教养跟刑法300条相搭配使用,情节较轻的用劳动教养代替刑罚,自2013年底废除后,便出现了没有预备、未遂的情况下最低量刑都在三年以上的局面。

这次修正,最大的变化就是改变了最低量刑3年的历史。对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中关于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本罪的立案标准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

二是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