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要扣除五险一金吗? 月薪5000扣完五险一金
计算个人所得税到底需不需要减去五险一金
是的,
个人应缴工资个人所得税= (应发工资 - 五险一金 -起征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免税额3500元,新标准2011年9月1日执行。
附: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假设某人月工资5000元,他的五险一金比率为15%。
则每个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5000*(1-15%)-3500=750(元),适用税率3%。
故每个月工资需要缴纳的个税=750*3%=22.5(元)
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个人所得税是否应该扣除公积金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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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中个人负担部分。扣晚的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四项)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例》第十四条)
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补助,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国税发[1998]155号)
所以,如果你的福利是从工会经费里支付了,就不入工资即:(5000-1200-3500)*0.03
如果是话费什么的福利,就要(5200-1200-3500)*0.03
个人所得税包括五险一金吗
确切的来讲,是三险一金。
具体可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险一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吗
扣除
工资先扣除工资中个人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扣费后剩余工资超过3500的,再减去3500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