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就是应该的财产 民法典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关于离婚财产归属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民法典中婚姻法的新变化?
亮点一: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从这个法条,我们可以知道,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如果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30天冷静期后面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等同于撤回离婚申请。在这里,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申请就作废。因此,离婚冷静期是变相有了60天,这个规定可能会导致协议离婚会比之前较为困难。
亮点二: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前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还未治愈,这类婚姻一律无效。现在民法典删了这条规定,新增1053条规定。可见,重大疾病的范围比禁止结婚的疾病宽广,而婚姻是否无效,主动权在被隐瞒一方手里。
亮点三:不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分割财产。《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亮点四:“有重大过错”,“判决不离婚后分居一年,又再次起诉”是法定离婚理由。《民法典》1077条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除了重婚、同居、家暴、遗弃、吸毒、赌博外,还明确了“判决不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离婚财产分配?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方式:
1、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2、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此时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二、月供方面:虽然月供由你自己供,但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视为夫妻两人共同负担。不会有退赔问题。
3、孩子抚养权方面,如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判决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看你的情况,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几率比较大。
如果想与对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想更详细了解处理方式。跟我联系。
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和孩子的归属问题
存在一定影响,小孩判决你方抚养的机率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