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如何量刑 开设赌场罪能判几年
开设赌场罪量刑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六)》第18条(即《刑法》303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考内容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赌博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而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犯开设赌场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赌博犯罪中用作筹码的款项、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中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需要注意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罪论处。
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303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复杂不能如期侦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侦查期限可以延长1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可以退档补侦两次,每次一个月。
第三,逮捕之后还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正常的话是1个月时间,还有法院开庭之后到判决一般要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