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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

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

应当宣告缓刑情形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对缓刑进行考察

1、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缓刑的监管:缓刑的考察由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日常监管,遵守区域内活动、日常汇报、外出请销假、学习劳动等监管规定。

刑罚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判缓刑

一,没有前科,二,罪名比较轻,一般判决刑期不会在三年以上,三,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四,最好有检举他人犯罪,五,有自首情节。

什么情形下可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一般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将其放归社会考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适用一般缓刑的前提条件。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比较轻或者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这是适用一般缓刑的排除条件。

特殊缓刑也叫战时缓刑,根据刑法第449条的规定,其是指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的缓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