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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不通知交警承担法律责任吗? 交警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死亡,不通知交警承担法律责任吗?交警法律法规

车祸后肇事者和交警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怎么办??'

只要对受害人及时抢救,就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

交警有权力将交通事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未通知家属就送殡仪馆吗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交警的权利就是对事故进行勘查,需要抢救人员立刻拨打120叫救护车,(其实每个公民都这个义务),如果伤者在途中或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会通知殡仪馆处理,交警在没找到死者家属联系方式前都需这样处理,再说在殡仪馆会有法医对尸体进行尸检的,而且程序是合法的

交通事故在没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交警把认定书下了

交通事故在没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交警把认定书下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司机不知情的状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负责任吗

第一,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伤亡(例如通过车辆碰撞痕迹比对等等,交警部门会做此鉴定),那么不管车辆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时知情不知情,交警都会根据车辆肇事时的行驶状态以及监控等手段判断双方事故发生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都不影响交警对责任的认定。

第二、如果交警调查出事故发生时车辆驾驶员确实不知情或者存在逃逸行为,在责任认定上会有不同的后果,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必定判全部责任,致人死亡主要责任以上的都要负刑事责任,逃逸的话加重,要被判刑。如确实不知情的话,交警会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及过程、造成的后果正常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