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法院请求移交,内地法院可否拒绝 香港法院法官任职条件
更新时间:2022-01-14 03:08:47 • 作者:DAN •阅读 6800
- 同样的事由在香港法院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能否在内地法院另行起诉?
- 香港人可否引渡在在大陆香港人回港上法庭?
- 香港高等法院向内地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书送达问题
- 案件在香港审判后不服判决可以上诉至大陆的最高人民法院吗?
同样的事由在香港法院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能否在内地法院另行起诉?
只要有证据,言之有理,应该可以驳回起诉!
香港人可否引渡在在大陆香港人回港上法庭?
这个问题已经实际发生过了。印度是两个国家之间进行的关系,香港依然是属于中国的,香港人在大陆犯法。可以按照犯法行为当地的法院执行开庭审理,不需要押送回香港。
香港高等法院向内地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书送达问题
请注意:
1、双方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说明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是平等的,委托送达是间接的。
2、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委托香港高等法院,就是上下级的直接的。
3、最高法与澳门终审法院当然不是双向的了。
案件在香港审判后不服判决可以上诉至大陆的最高人民法院吗?
不可以上诉至大陆的最高人民法院,只可在香港上诉至最高法院..明白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