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人在发出承诺时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
刚刚复习到这里,我想从反面解释应该是的.要约人确定的承诺期限应当合理地包括承诺人的考虑期间,准备承诺发出的时间,承诺在途时间等等.承诺人在受到要约之时应当就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有预期,而倘若由于其考虑时间过长等致使某种承诺发出时间不能如期到达要约人的,本人应当对其承担责任(并不是侵权法上的责任,日常语境),然而,若是由于承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到达的,就在此条调整范围之内,不赘述.【法大宜民】
承诺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承诺发出时生效?or承诺在“要约发出人”收到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合同生效 是承诺发出时 还是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请问 承诺的生效标志又是什么呢我国采取的是“到达主义”,即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的标志及承诺到达了受要约人的可控、可知悉的范围,例如到达了对方的邮件系统、由对方签收、由同住亲属代收等.
关于承诺的正确表述为: A.承诺不得撤回,但可以反撤销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你好!C.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要约期限内我个人的观点是不成立.因为尽管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了要约,但乙公司未做出承诺,故该合同不成立.但是搜到个相似的案例意见是这样的,你自己看看吧:乙公司可以在要约有效期内前去付款提货,以实际行为与甲公司设立合同关系(以行为承诺).既然甲公司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则在此期限内,甲公司就受此要约的约束,负有和乙公司签合同的义务.当乙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时,甲公司在要约有效期内一物二卖,已无法履行其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应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怎么确定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时间呢?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时间为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哪些默认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上的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
法律,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算要约失效吗?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合同法 第二十条 【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请高手帮我分析一下下面的案例,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我的答案和标准答案截然相反答案明显前后矛盾.但他们的合同却是不成立的. 这道首先要分清A、B两公司的行为谁是要约,谁是承诺、反要约,再看要约承诺的生效时间. A公司首先发出了一份订.
在什么情况下应认定一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其生效条件基本有哪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一方提出的要约被另一方承诺时,合同即告成立.要约是要约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的以订立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