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刘鑫案今日宣判,你对这个判处结果满意吗?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
如何评价江歌案中的刘鑫?
目前网上攻击刘鑫的,心怀叵测;大家不要做评论,只做到一点就好,不要在受害者身上撒盐;同时鼓励刘鑫和她家人,不要害怕陈家报复,只有把事实真相说出来,才能真正保护自己;是作为受害者为朋友报仇雪恨,还是蝇营狗苟下半生。陈家人不是好鸟。大家擦亮眼睛,等待事实真相。真实信息有限,毕竟网上的风评信息有被操作的嫌疑,只能做此推断,希望大家擦亮眼睛,抵制传谣的信息,不要被坏痞子利用了,看看当局做出的结论和放出来更有说服力的信息后大家再发力。
江歌案作文立意观点
新闻多是有热度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会渐渐淡去人们的视线,成为被抹去的记忆。
也有一种新闻,无论过多久,当它重回舆论,总能用锋锐的棱刺,扎进你的内心,搅动你的柔弱。“江歌遇害事件”,就是后者。
关于事件的来龙去脉,其实不必过于赘述。简而言之,就是去年的11月3日晚上,留日女学生江歌被一个叫陈世峰的人杀害,而陈是江歌闺蜜刘某的前男友。
在那个惨痛的深夜究竟发生了什么,江歌已经不能亲口告诉我们,或许只有刘某和陈世峰才心知肚明,而与江歌同住的刘某,早已撇清关系,“根本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嫌疑人的信息,听到的争吵声也是隔着门”, “想出门看看,却推不开门”。然而,这些冰冷的言语,其实都经不起推敲。
江歌和刘某的前男友在门外争吵、受伤致死,难道没有发出一点反抗和呼救的声音,在屋内的刘某难道听不到?从常识来说,一般居住的门都是往屋内开的,而不是往外推的,门怎么会打不开?有留学生表示,在日本就没有从外面锁上里面打不开的门。
无论是简单的逻辑推论,还是邻居的证言、双方的微信对话,都指向一个残酷的结论,就是刘某带有见死不救的嫌疑。
从人的本能看,趋利避害亦无可厚非,为了安全躲在房间,不敢立即出来相救,也情有可原。但更让人心寒的是,案发300天,刘某竟然没有见过一次江歌的母亲。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微信不理。偶尔回复一句,也是特别客套的:“阿姨,江歌死了我也很难过,请你不要再找我了。”甚至还威胁,“你再骚扰我,我死都不会出庭作证的!”
即便真的如刘某所言,她与此事毫无关系,这种做法也是冷血无情的。毕竟,这是自己闺蜜的母亲,一个失去孩子的悲伤母亲,说清原委,致以安慰,也是人之常情,有什么不敢、不能面对的呢?难道“心中有鬼”?
近期,知名网络视频栏目《局面》,记录了江歌母亲与刘某见面的情形。两个小时的相见,夹杂着江歌母亲对刘某的盘问和指责,以及刘某的痛哭和辩解。江歌母亲表示不会原谅刘某,而刘某则在舆论重压之下,呈现出崩溃的迹象。
这次见面,只是舆论道德重压下,对人性的一次拷打。或许,在现实中,社会道德的谴责,还会让某些人惴惴不安,度日如年。但这种道德层面的“惩罚”,不应是事件的终结。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刑法实行属人管辖、属地管辖和保护管辖。被日本警方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陈世峰,也就是江歌室友刘某的前男友,可依照犯罪行为地日本法律进行审判。对于刘某,随着事件调查深入,如果证实“见死不救”,也应当受到法律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基于江歌与刘某的前置关系,一方对另一方存有救助义务。如果“见死不救”,连报警电话也没有的话,应视为放任对方的死亡(间接故意),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日本刑法中,“见死不救”被称为“遗弃罪”,对责任人处以3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遗弃致死伤”罪名成立,一般判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2009年,日本当红明星押尾学对濒死的陪酒女弃之不顾,没有及时打电话叫急救车,结果延误了救治。东京高等法院对押尾学的判决是罪名成立,判刑2年6个月。
不仅如此,按照《民法总则》,见义勇为者受到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由受益人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如果江歌的见义勇为行为得以确认,作为受益者的一方,应当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道德不是万能的。面对人性的暗黑,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坚强。
江歌案件,我想总结一句话,鬼都没刘鑫可怕。
如果说案件发生中,刘鑫还是个人,软弱、怕死也算人之常情,最多让人鄙夷而已。但是案件发生后的所作所为,不但比鬼可怕,也比畜生更加无耻。
评价江歌事件1000字作文
观点一:法律不容挑衅,道德底线同样不可突破
江歌被害,刘鑫无疑负有很大责任,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江歌是为她而死。但是正常情况下,法庭并不会判处刘鑫有罪。而刘鑫的父母,即使言行践踏了人类的底线,也不可能有任何法庭可以惩罚他们,毕竟,拒见江歌母亲是无罪的,辱骂江歌母亲,也不算是法律上多大的过失。法庭拿他们完全没有办法。
事实或许令人绝望,但我们必须承认,在有些地方,法律确实无能为力。
当红作家“咪蒙”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问——“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
是的,有些恶行确实不属于法律的管辖范围,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法律的触角之外人就可以为所欲为。
经过近300天的等待与哀求,江歌妈妈始终无法见上刘鑫一面,得到的回复只有威胁和谩骂,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把刘鑫一家的信息发到网上,把他们交给舆论。
幸好还有网络,幸好还有正义的大多数。如今舆论的潮水几乎把刘鑫一家淹没,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都陷入极度困境。但他们并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为自己践踏人类底线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正如作家连岳在其公众号中所言“并不是只有法庭才能够惩罚。刘鑫一家,以后日子会相当难过,他们像活在一个透明的监狱里,愿意与他们交往的人,将极少。人人都可施行公正,人人都有惩罚的力量。”
社会道德提倡知恩图报,而以怨报德则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刘鑫一家之所以被众人所唾弃,正是因为他们突破了这一底线。这件事提醒我们,在生活中我们不仅要守法,也应对道德底线抱有更多敬畏之心。
在法律延伸不到的地方,还有道德。对于法庭无法惩处的恶行,还有道德审判,还有舆论谴责,后果同样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