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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如何在网络法院进行诉讼? 虚假诉讼法院如何处理

想咨询一下如何在网络法院进行诉讼?虚假诉讼法院如何处理

网上起诉怎么办理流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网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 提交立案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互联网法院如何起诉

8月18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那么“网上的案件”如何“网上审”?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当天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法官独自一人坐在审判台上,通过面前的一块大屏幕与诉讼双方交流。大约20分钟后,法官敲响法槌,庭审结束。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表示,通过互联网审理案件,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把很多以前需要在庭审中完成的环节前移到开庭之前完成。庭审时集中对双方有争议的焦点问题展开调查辩论,可以有效节约庭审时间。 “庭审时,法官可以随时在屏幕上点击查看证据材料等各类诉讼文件,系统还会自动梳理出类似案例供法官参考。”王江桥说,“如果是像淘宝购物纠纷这样的案件,法官通过系统就可以直接查看交易物品、交易合同等内容。” 据介绍,杭州互联网法院建立了融合当事人在线起诉、应诉、举证、质证、参加庭审,以及法官立案、分案、审理、评议、判决、执行等诉讼全流程功能模块的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融合于审判执行全流程。 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表示,为了破解诉讼主体身份确认难、当事人在线质证难、在线行为控制难等网络审判难题,杭州互联网法院形成了一套以诉讼平台操作规程和网络视频庭审规范为中心的程序规则,完善网络司法缺席审判制度,维护网络司法权威。 “在审判团队方面,把不同专业背景的人聚集起来,实现司法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理念互通,让法官从法律人才成长为熟悉法律、拥抱互联网、懂得互联网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杜前说。

互联网法院全流程互联网诉讼是怎样的?

诉讼流程:

1、起诉→十天调解→调解成功→撤诉→结案。

2、起诉→十天调解→调解不成功→立案审核→支付诉讼费→未缴费处理→结案。

打官司不用麻烦的跑到法院去,只需在家里打开电脑,就可以在线参加庭审,真正实现了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执行每一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解决。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

第一案:杭州互联

网法院揭牌后,第一案开审。原告为《后宫甄嬛传》作者,被告为网易公司,起诉案由是,网易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站“网易云阅读”上通过收费方式非法向公众提供《后宫甄嬛传》的在线阅读服务。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审理完第一案,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

扩展资料:

1、打开电脑,轻点鼠标,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全部在网上完成,足不出户,便打了官司。

法官通过网络与天南海北的当事人连线,审理案件。全球首创的“异步审理模式”打破了时间限制,使当事人不再囿于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参与庭审。

智能化审判系统将法官从繁重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涉网案件开庭平均用时仅需28分钟,一起案件从起诉到结案平均仅需20天,这其中还包括了15天的举证期限。

2、杭州互联网法院主要职责

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3、杭州互联网法院主要意义

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要求,积极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杭州互联网法院

如何在网上向法院起诉

网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 提交立案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扩展资料:

为依法及时公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设立了六个巡回法庭。

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

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等五省区市有关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依法公开。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九)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由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来信来访事项由巡回法庭依法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院诉讼网—诉讼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