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交警让去交警队,去干啥? 交通事故交警队让定损
更新时间:2021-12-23 10:49:05 • 作者:ALVIN •阅读 3770
交通事故后,去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后,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后要做什么呢?
1、如果损失程度并不大,不需要考虑作车损鉴定,除非车辆维修实际费用与对方保险公司定损额度严重不符。另外,如果已经决定到法院走起诉途径解决此问题,就不必担心对方保险的赔偿不能到位的问题。 但一般程序上(非诉讼途径),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是先打到对方账户上的,你方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提供维修发票同时要求支付赔偿款。
2、协商认全责是可以操作的,但是必须绝对清晰对方的损失额度,否则后续可能出现索赔争议的问题,其实双方如果保险都足够的话,建议按正常程序索赔。
撞车了交警让去交警队 不去怎么样,
小心定你逃逸,毕竟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被定了逃逸,又得罚款又得拘留。
让你去就去一下了,小小一件事情,别搞复杂了。真正自己没有过错,干嘛不去。
只要车祸报了警就要到交警大队去吗
不一定,如果交警明确让你们去交警大队处理就需要去。通常是交警会到事故现场记录,然后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好会叫你们去交警大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