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签无固定期合同了,公司不续签,并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 合同到期,即将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续签,该怎样赔偿
- 到了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时候公司不想续签,怎么赔偿?
- 我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要求,公司却书面通知我不续签了,我该怎么办?如仲裁,结果是什么?
- 企业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何申请补偿金?
合同到期,即将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续签,该怎样赔偿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到了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时候公司不想续签,怎么赔偿?
按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工资。续签 的情况 下应签,双方不续签就不存在应该的问题了。
我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要求,公司却书面通知我不续签了,我该怎么办?如仲裁,结果是什么?
关于公司是否有权拒绝续签的问题,我不赞同楼上两位的回答。我认为,只要你符合“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的情形“之条件,当你提出要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在关于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立法机关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的情形,这两条规定的情形就是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要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别是第三项在制定过程当中,我们反复征求了意见,二审以后,这个修改意见又在相当范围的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大家都对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签订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表示不解,或者是反对的意见。后来我们想到,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要作这样的规定,并且劳动者是在没有出错的情况下,是遵纪守法、努力工作的情况下,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付出了劳动,在工作期间能够胜任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合理的。” 因此,此条规定用人单位只有一次选择权。
企业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何申请补偿金?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回答:
1)你于05年6月开始工作,连续签订了三次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到08年6月劳动合同到期,又继续工作,但单位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到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人月开始发放双倍工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视为已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要与劳动者补签合同,用人单位未补签合同的,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发放双倍工资;
3)综上所述,你已于09年6月与单位形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你因单位不与你签订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从08年7月到现在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已经工作了快五年,你可以要求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