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行为犯吗 行为犯有哪些罪名
为什么强奸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
强奸罪属于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其主要原因: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行为犯,学者多从既遂的角度给行为犯下定义,认为行为犯就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行为犯是与结果犯相对应的概念,既然结果犯是指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为成立条件的犯罪,那么行为犯就是指成立犯罪不要求发生危害结果的犯罪。结果犯之外的其它犯罪就是行为犯。
结果犯,我国刑法理论界主要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以法定的犯罪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主流观点是第一种。以故意杀人罪为例,行为人对被害人着手实施杀害行为后,只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其实,犯罪未遂还是已经构成了犯罪。
强奸是结果犯人,危险犯,h还是行为犯?
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以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为目的,违背妇女意志的强行性交行为就是强奸既遂。结果犯是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比如过失犯罪通常都要以犯罪结果的实际发生才可能构成犯罪。危险犯是以发生某种可能的现实危险为既遂标准,比如放火罪,只要放火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就构成既遂。
强奸是罪 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两种情况构成强奸罪:1.已满14周岁的男性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2.已满14周岁的男性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女性未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
第二种情况无论女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什么罪
强奸罪是故意犯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