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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的合同履行地是我家,工作都是线上,期间变更过打卡地但没有影响工作,这样是否构成违约?

劳动合同签订的合同履行地是我家,工作都是线上,期间变更过打卡地但没有影响工作,这样是否构成违约?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同城变更工作地点,更改劳动性质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工作地点,所以变更工作地点也是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工作地址变更是否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工作地址的变更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工作地点跨区域,跨地域且为长期性,那么在协商之后达成不了一致的情况下,按照上述条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

工作地点变更 我们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首先,要看你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怎么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者你根本不知道这一规定,那么,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得到你的同意,否则,不能变更,变更了,也对你没有约束力。

其次,由于单位是因客观情况,导致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需要变更,而且针对所有员工,因此,你可以选择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制度有规定,应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