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用电方地址少写了一个字怎么办? 供用电合同管理细则
电费的地址和实际地址有几个字不一样,如何改正?
根据您的描述,客户档案用电地址变更有以下两种情况:1.客户用电地址不变(原址用电),只是前期客户档案地址信息不完整的,需带客户身份证明资料、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前往营业厅办理。2.客户用电地址改变了,非同一个用电地址(不是原址用电),按新装办理。注:非本人办理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营业执照上的地址跟用电地址不一致,要怎样处理?
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是指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所使用的注册地址,而店铺地址则实为经营地址。当两个地址不一致时,则要求办理地址变更登记,使得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
工商变更登记:
1、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产权证明
3、公章
带上以上材料,前往工商局办理地址变更登记。
税务变更登记:
1、工商变更登记通过后,就可以领取企业变更通知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公章
完成上述事项,申请者便完成了地址变更登记。值得一提的是,涉及跨城区的话,申请者可提供原租赁合同并清缴房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全部帐册账本,财务报表等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中地址少一个字,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地址错一个字并不影响抵扣认证。如果稳妥起见,也可以将所有联次收回来,作废重开。虽然不影响认证抵扣,但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如果税务查出来,是要补税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一)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二)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三)填写项目不齐全;
(四)涂改发票;
(五)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六)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七)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八)开具票物不符发票;
(九)开具作废发票;
(十)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扩展资料
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开票有误的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一栏的地址中写错了一个字怎么办
电子发票属于普通增值税发票,只要企业全称、税号都对,其他不是关键信息,可以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的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