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强迫劳动罪的 强迫劳动罪的主体
强迫他人劳动犯什么罪
第二百四十四条 【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强迫职工劳动罪具体是什么?
什么是强迫职工劳动罪
某厂女工向有关部门反映:厂长无视国家法律,强迫职工加班加点但不加薪,规定的劳动定额完不成就不准下班,并把工人锁在车间或厂区,吃住在厂,致使一女工因劳累过度,倒在机床上,造成重伤。这个厂是否犯了强迫职工劳动罪?
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职工劳动罪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劳动自由权利;其在客观方面具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具体而言,行为人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或一定限度内,如上述情况将职工锁在车间或工厂的院内,不准到其他地方活动,并派人严格监管以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同时,加大劳动者的劳动强度,迫使其超体力劳动;延长劳动时间、强迫其劳动等。实施本罪的行为人,为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且是直接故意犯罪。
我国历来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9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强迫职工劳动罪。新刑法第24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新刑法关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规定,是用刑法保障劳动法的具体落实。
摘自《山东劳动保障》
强迫劳动罪是什么,强迫劳动罪非法拘禁的有什么区别
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
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二者内容不同,强迫劳动罪中限制人身自由是手段。
强迫劳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劳动者作为公民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已为我国宪法所明定。
所谓国家劳动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劳动法》及其系列配套规章的规定,依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包括用人单位)不得侵害。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行为。所谓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或者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施以伤害或以杀害、伤害进行威胁等,强迫他人劳动。
所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是指采取监视、禁止出入等方法而将职工限制在一定的场所、区域内强迫他人劳动。
所谓强迫职工劳动,是指违背职工的意志,迫使其进行劳动。至于劳动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则不影响本罪成立。
3、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长时间无偿强迫他人劳动的;强迫多人无偿劳动的;因强迫劳动致使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采用暴力、胁迫、侮辱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情节恶劣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