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一次伤残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 部队评残8级保险金
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发放,发放多长时间
一、公司未给员工买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是公司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军人残疾证评定后多长时间发放下系
一般军以上卫生部评定后,一个月就发到本人。
伤残军人保险金
你好,我也是06年退伍的6级伤残军人,也没领到伤残保险金。
现想知道你现在的情况,遇到了什么问题,请告诉我,谢谢。
其实我们伤残军人都是为国家奉献之后得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该是我们的还是我们的,请不要匿名提问,
部队一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这种赔偿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是工伤造成一级伤残,赔偿费用包括: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24个月的工资;(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每个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直到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第二、如果是交通事故、打架等造成的人身损害一级伤残,赔偿金额包括: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3.交通费 4.住宿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上费用除伤残赔偿金外,要么根据收据凭条计算,要么根据当地标准进行计算。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你自己按公式算一下作为参考! 一级伤残系数为100%,60周岁以上的增一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参考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