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军人滞留部队的规定? 滞留部队伤病残人员规定
伤病军人滞留部队的规定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1,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2;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就可以退出现役。第四十五条,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规定发给退出现役补助费;患有慢性病的,按照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二百一十一条,一)军人住医院(卫生队)前,士兵由连首长,军官由直接首长交代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必要时派人护送到医院。对长期住院者,应当适时看望。
(二)伤病员住医院(卫生队)期间的管理由医院(卫生队)负责。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纪律者,医院(卫生队)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严肃处理。伤病员出院(队)时,医院(卫生队)应当对其住院(队)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并将伤病员出院(队)时间提前通知其所在单位。医院(卫生队)不得给出院(队)伤病员批探亲假。
(三)伤病员住医院(卫生队)期间,必须遵守院(队)规,服从管理。所在单位应当主动了解伤病员的病情以及住院(队)期间的表现,出院时通常派人将其接回。
(四)出院(队)人员和外出看病就诊后的人员,必须及时直接返回所在单位,不得私自回家和绕道他地。
请问大家谁知道残疾士兵滞留部队规定?
9级伤残 只是在退伍的时候 给一点 医疗补助 回到地方也只是有一点可怜的 伤残军人补助 你想滞留部队 怎么可能 如果让你滞留部队 那就是算 部队在满服役期士兵复退工作当中出现问题 他们怎么可以让你留下 再说了 到了10月份 大部分部队医院就开始对满服役期士兵清房了
士官滞留部队的条件是什么?
1、义务兵、初中级士官因病治疗未结束的可以在师级审核后在以当前军衔延长一年服役期。
2、专业岗位没有接替人员按相应审核权限审核可以延长服役期一年。
第一条 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有军队军务、干部、营房部门和地方政府优抚安置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伤病残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坚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原则。
如何妥善处理伤病残士兵滞留部队
我党、我军历来十分重视妥善安置伤病残军人。早在1932年1月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红军优待条例决议,就明确要妥善安置年大体弱、因伤残疾的红军战士;在解放战争中陕甘宁边区政府还成立了军人荣誉室,专门集中供养伤病残军人;新中国成立不久,就建立了伤病残军人由国家安置管理的基本制度。
近年来,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先后修订、颁发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亡保险暂行规定、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前不久又颁发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为妥善安置伤病残军人提供了政策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