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老兵的子女怎么安排? 抗美援朝老兵子女待遇
- 抗美老兵转业工人,1993年去逝,几个孩子均无工作,无房无地,请问可怎样安排?
- 国家对抗美援朝烈士后代的补贴。
- 我想问一下对入朝老兵的待遇以及对家属的子女是否有工作安排或者是其他的待遇
- 抗战老兵的孩子生活困难可以安排工作吗
抗美老兵转业工人,1993年去逝,几个孩子均无工作,无房无地,请问可怎样安排?
提问者应是针对这一次全国性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的问题,那么对于“父亲是抗美老兵后转业地方工人,于1993年去逝的”退役军人,并不是年底前要完成的全国性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的登记对象。依据是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今年8月20日至21日在京举办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业务培训班的工作布置中,仅仅包含了12种对象范围和界定(其中病故军人遗属为现役军人服役期间患病故世的遗属)。
至于已经故世的“最可爱的人”志愿军英雄的4个子女至今均无工作,无地,无房,那就不是我们国家优抚、补贴和帮助的范围;我国对于退役军人(含离休干部、残疾军人等等)享受的待遇和优待是仅仅属于退役军人、离休人员、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生前享受的,一旦故世的,次月就会被户籍地老干部局,县市区级民政局(今后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取消所有的待遇,而且这些待遇绝不荫及亲属和后代的。
国家对抗美援朝烈士后代的补贴。
应该是没有的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在部队因执行战备训练中因施工、生产、执勤、科研、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而牺牲者,但不符合革命烈士的条件,他们的遗属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在部队因执行战略训练或因施工、生产、执勤、科研、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而牺牲者,不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发给《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享受有关因公死亡待遇,其家属不能享受烈属待遇,而享受有关部门规定的因公死亡的抚恤待遇。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按该《办法》规定,可获得优待的对象分为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该《办法》规定,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我想问一下对入朝老兵的待遇以及对家属的子女是否有工作安排或者是其他的待遇
地方政府的作为息息相关
抗战老兵的孩子生活困难可以安排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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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只有针对抗战老兵的经济补助,子女不享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