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军人离婚管辖 起诉军人离婚所在地法院
如果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应当到军事法院起诉离婚,否则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现役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怎样确定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
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军人离婚诉讼管辖分为以下几个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如何管辖主要根据军婚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确定管辖法院,具体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应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军婚离婚的法律程序军婚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
军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军婚怎样诉讼离婚?起诉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军方没有责任的话是不可以离婚的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什么强调非文职?2015年2月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原文第11条“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废除)
对现役军人如何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法院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军事法院是无权处理的.
对方是现役军人如何在地方法院起诉离婚(1)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的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