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配偶荣誉金从什么时候算 军人荣誉金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2-01-11 19:02:16 • 作者:MAUREEN •阅读 5576
军人遗孀抚恤金标准
抚恤等级:一等;条件: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英雄人物或荣立一等功的人员;标准:15000元
二等;生前在边防、海岛、高原部队或其他特别艰苦的环境工作及在国防科研中从事国家规定的有害工种连续满20年,并做出显著成绩者;12000元
三等,生前为师职(含)、专业技术7级(含)以上干部或军龄(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满30年的干部,且事迹突出者;10000元
备注:1、享受特别抚恤金要经大军区经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由其生前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
2、同时具备两种(含)以上条件的,按其较高的一个等级给予抚恤。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牺牲病故后,凡符合上述特别抚恤条件的,亦照此规定执行。生前在军队安置的,其特别抚恤金由原管理单位发给;在地方安置的,其特别抚恤金由所在地的省军区发给。
4、领取特别抚恤金的对象和顺序是: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军人生活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什么时候领取
一般在服役满一年时就可以领取了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哪一年开始
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各地规定和标准不同,一般发放标准不低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2倍,一般在1万元到1.3万元之间。
有谁知道当兵优抚金什么时候发放
退伍后优抚金不再发放。优抚金一般在春节前后与光荣牌一同发放,退伍当年优抚金应在当年春节已经发放至父母手中,退伍后则不再发放。如果因其它原因导致了优抚金未及时发放,可以咨询当地负责发放优抚金的单位(一般是设支部或基层党委的单位)或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