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呼皇帝名讳会有什么惩罚? 直呼名讳
在古代随便喊别人的名字有什么后果?
说起每个人的名字,我们都知道是每个人的标志之一。陌生人打了招呼之后自己就会说我叫张三,然后对方会说张三您好之类的。这个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但是在古代的时候你要是这样说别人绝对会和你拼命。
名字中包含好多部分,姓氏,名,字,号,表。当然现在只有姓名两部分了。民国之前名人都有自己的字,有的有号,现在都没有了。但是在古代你要是弄乱的话真的会出人命,这是对别人莫大的不尊重。
首先说姓氏,姓氏在汉朝之前是分开的,姓和氏,每个人有自己的姓,也有自己的氏。比如姜子牙,姜姓吕氏,名尚,字子牙,号太公。所以也就有好多人称呼姜子牙是姜尚,也有的叫吕尚,当然这个当时好多人不在乎。比如商鞅变法的商鞅,商只是他的氏,之所以叫这个是因为他的封底在商,所以氏倒是没有多大在乎的。可以改。汉朝之后姓氏就合为一体了,不怎么区分了。
说一下名字了,名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很重要的。首先讲究就是避讳了。大致的就是说你祖上名字中有叫这个字的你不能叫。当权者皇帝如果要求避讳的话你也得改。有时甚至还须避同音字,还有你要是写东西也不能出现这些字的。唐代的著名诗人李贺,就因为父亲名叫李晋肃,“晋”与进士之“进”同音,而终身不得应进士之试。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汉文帝名叫刘恒,于是把[女亘chang]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为“常山”。这中都是非常常见的。当年的观世音菩萨都因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都改成观自在菩萨。你想想连神仙都得让步,你能不改吗?
不过名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唐朝之前,几乎所有人的名都是一个字。比如刘邦、曹操、刘备、隋炀帝杨广、北齐的高洋等等。因为在那个时代,名都是一个字,这是高贵的象征。王莽改制之后,惩罚一个贵族,明确的有一点把他的名由一个字改成两个字,在当时来说是莫大的侮辱。
字,就不用说了。这个历史和语文上都有,李白字太白,杜甫字子美,曹操字阿蛮。刘备字玄德等等。字是对名的一种解释。表和字一样,很早就和字融合在一起了。
还有号,当然一般人不会有号的。比如陶渊明号称五柳先生。王守仁号阳明先生。等等,一般都是尊称。
不过古人很讲究的一点就是你的名字只有你父母。长辈。上级。皇帝可以说,其他人都不能说。一般都是父母可以直说,其他人几乎都不会直说的。比如三国里面叫刘备都叫玄德,或者说刘玄德。皇帝称呼自己的臣子一般都说这个人的官职叫姓。或者也是叫姓叫字。很少会叫姓名的。要不然这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因为名字是自己的父母起的,只有自己的父母能叫。但是小名可以叫。平辈之间一般都是叫你的字比较多。除非你不想和别人一起混了,要不然根本不能叫别人姓名。
所以电视剧里面不管谁叫谁都直呼其名,要是在古代这样叫,绝对会和你绝交。甚至和你拼命。要是妻子叫丈夫这样说肯定会被休了。
古代避讳原则
避讳大体可分两类:一是公讳,即国家强令臣民所作的避讳,如避本朝皇帝名、孔子之名等;二是私讳,乃是文人士大夫对其长辈之名所作的避讳。
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到秦代时,随着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避讳的办法才初步确立。秦始皇名政,于是下令全国改正月为端月;秦始皇的父亲名楚,楚这个字就被改称为荆。汉代律法规定,臣民上书言事若触犯帝王名讳属犯罪。到了晋代,避讳制度日臻严密,在许多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如“授官与本名同宜改”、“山川与庙讳同应改”等等。甚至皇后的名字也在避讳之列,简文帝郑太后名阿春,当时凡有春字的地名都以阳字代替,如富春改为富阳,宜春改为宜阳。晋代人还特别重视家讳,别人言谈中若涉及自己父亲、祖父的名字就得赶快哭泣,对表对父、祖之孝心。《世说新语》中就记载,东晋桓温之子桓玄一日设宴待客,有位宾客嫌酒太凉,要侍者“温一温”,桓玄一听此“温”字,马上痛哭流涕,一直哭到不能出声。由于在言谈中容易触犯别人的家讳,很多人都很重视谱学研究,以免言语不慎触怒他人。
在南北朝时,士大夫都以善避私讳为荣。南朝刘宋太保王弘,精通谱学,能“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当时竟被传为美谈。在唐朝,避讳成为政府颁布的法律,不少人因不慎触讳丢官去职,断送仕途。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由于“晋”与“进”同音,当时人认为他不能中进士,虽然有韩愈帮忙,专门写了《讳辩》为之辩白,但李贺最终没能参加进士科考试。恶讳(表示深恶痛绝的避讳)也首先在唐朝兴起。安史之乱后,唐肃宗憎恶安禄山之名,改安化郡为顺化郡,广东宝安县也被改为东莞县。宋代是避讳最严的一个朝代,庙讳就达到50个字,科举考试中,举子“举场试卷,小涉疑似,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失去中榜机会。宋孝宗时,应避讳的文字达到278个,文人士子遣词造句如履薄冰,举步维艰。至于因避讳不敢做某事、担任某官的更是常有。宋司马光被遣出使辽国,但因辽主名耶律德光,司马光只好以同名难避而辞退了这一差使。元朝,由于是少数民族的政权,几乎没有避讳制度了,大臣上书也敢直呼皇帝的大名。清朝统治者嫉恨中原人民视其为外族,除皇帝名之外,胡、夷、虏、狄等字都在避讳之列。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举子王锡候在《字贯》中触犯了康熙、乾隆帝名讳,满门抄斩,令天下士子心惊胆颤。避讳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三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彻底废除。
司马迁发愤写《史记》中了司马迁得罪汉武帝受到了哪些酷刑
司马迁受了什么酷刑?司马迁为何受到宫刑?宫刑,又称腐刑、阴刑、胥靡之刑、椓刑或宫,中国古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受刑者会丧失性能力和生殖能力。那么司马迁为什么要受宫刑呢?
有人说,司马迁写《史记》,由于批评了汉武帝的穷兵黩武,所以惹恼了他,但是汉武帝又不能明里阻止,所以就用除死刑外最残酷的刑罚来惩罚他,打击他的精神和意志,打击他独立进行历史评判的价值追求。这是封建帝王的惯用术,不仅阉割肉体,而且阉割精神。作为封建帝王,汉武帝有钳制思想的动机,也有钳制思想的劣迹,但是说他因此而阉割司马迁,还是有些冤枉了他。
让我们还是回到公元前99年,来回顾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吧。这一年,李陵攻打匈奴战败的消息传来,汉武帝极为郁闷,责问大臣,陈步乐无奈自杀,公卿随后都将战败的责任推到李陵身上。司马迁不以为然。司马迁不以为然,汉武帝应该是不知道的。司马迁的地位不高,他也不敢主动发言,但是这个场合他在场,在伴君如伴虎的时代里,这种情形也就是多了一份危险。
汉武帝突然点名让他说说看法,是他不以为然的表情让汉武帝有所洞察,还是仅仅一个偶然,这已经不能够被复原了。总之,汉武帝让司马迁发言,而司马迁也想发言,于是,他就慷慨陈词起来,中心意思就是替李陵辩护。这一下子,突然,皇帝就恼了,认为他是在诋毁李广利。
李广利是这次讨伐的主力,而李陵不过是个协助。为什么一涉及到李广利,汉武帝就那样敏感呢?因为这涉及到他的用人路线,李广利是他的宠妃李夫人的哥哥,而他的用人路线是不允许被怀疑的。
皇帝发怒,这事就不太好办了。皇帝也没有直接就处置司马迁,而是将他交给了廷尉审理,审理的最终结果是诬上。案情并不复杂,司马迁被判死刑。但是司马迁不想死,不能死,原因我们知道,这就是他在写作《史记》,他在进行着中国文化史上的一桩伟业,因此,他想继续活下去。然而,由于得罪了皇上,活下去的想法要实现也就很难。
在当时,基本有三种途径可以免死。第一种途径,祖上有功于国家,有先皇颁发的丹书铁券,这时候拿出来,可以免死。比如萧何的子孙曾经多次犯罪,就拿出了汉高祖发给萧家的东西,得到了赦免。第二种途径,家里有钱,可以多捐,然后免死。
这是汉武帝时期的特殊政策。由于对外战争消耗巨大,国家财政紧张,犯人交钱免罪成为一项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第三种途径,就是接受宫刑,可以代替死罪。但是这样做,终生抬不起头来,让人觉得为了求生而自甘低贱。
司马迁的祖上没有功劳,家里也没有那么多的钱,他只有第三条道路可走,就是接受宫刑,交出一个男人最重要的东西。当然,这也需要胆量。因为,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宫刑的死亡率很高。在接受宫刑之后,司马迁能不能存活下来,这个也是个未知数。但是他别无选择,除非他放弃《史记》的写作。
接受宫刑,又叫做下蚕室,也就是行刑后,要将受刑人像蚕一样的养起来,以提高受刑人存活的机率。司马迁就有幸活了下来。对于以宫刑免死的细节,司马迁并不愿意多说。但是他在著名的《报任安书》中其实是透露了实情的。
他说:“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由此,我们也就明白了他的那句非常有名的名言的语境。他说“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如果伏法受诛,其实就是轻于鸿毛,他不想这样去死,即便受到世人的轻贱和非议也要活着。
司马迁活下来的目的成功了,《史记》名传千古,他又夺回了自己的话语权,尽管是在许多年以后。人们都说汉武帝以宫刑这种下作的手段惩罚他,而不愿深究他当初甘受宫刑的痛苦选择。在这一点上,汉武帝确实受了冤枉。首先,具体的处罚措施并不是他确定的,而是廷尉审理的结果。其次,判的是死刑而不是宫刑。但是,他的这点冤枉如果与司马迁的惊世奇冤相比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围线此事的最可笑的一种看法是,汉武帝顾及历史评价,不敢处死史官,只能对司马迁进行羞辱。所谓不敢处死史官,无非是怕未来的舆论报应。这种看法为什么可笑呢,因为在《红楼梦》中,王熙凤曾说过一句话,她说,我是从来不信阴司报应的。一个大户人家的管家奶奶都不怕的事,雄才大略的汉武帝会怕,那又怎么可能呢?
古代帝王可否对臣子直呼其名?
在古代,由于特别重视礼仪,所以名、字的称呼上是十分讲究的。在多数情况下,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爹叫儿子是可以的,但也只是私底下,儿子成年有字后,父亲在有旁人在或者私底下也应当称呼儿子的字,师长叫已经成年的学生也会称呼对方的“字”,这是对其人格的尊重。而皇帝对于群臣,除了元清两朝之外,皇帝是不可以当面直呼臣子之名的,宋明这两代的臣子甚至会因此对皇帝当场质问、破口,而元清两代,胡人只有姓名而无字,臣子的地位也不像汉人——元朝皇帝对待蒙古大臣如同袍泽酋长、清朝皇帝对待满蒙大臣如同奴仆,都都只能称呼其名,即使是这样,元清两朝君王对于有地位有身份的汉臣,也是称“爱卿”、“先生”的。当然,元清君王对于一般汉臣,皆直呼其名,不过,夷狄胡虏,本无文化,也不能强求。
下对上,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可以称字,但绝对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连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产生了我国特有的“避讳”制度。这里暂时不说。
古代直称姓名大致有三种情况:
(1)自称姓名或名。如“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
(2)用于作传或旁介。如“遂与鲁肃俱诣孙权”,“柳敬亭者,扬之泰州人”。
(3)称所厌恶、所轻视的人。如“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
直呼其名的情况,除了以上三种——自称、作传和极端厌恶之外,事实上,除了爹叫儿子一般很少有例外,个别也有,比如严嵩称其子严世蕃为“东楼”,东楼是严世蕃的号,这很罕见,足见严嵩对这个儿子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