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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经历过商家变相拒收现金的行为吗? 央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大家有经历过商家变相拒收现金的行为吗?央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日常消费拒收现金,商家的这一行为违法吗?

拒收现金这一行为是违法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可以拒收现金。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我们在日常消费当中遇到了有商家拒收现金,我们可以进行举报。和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理由拒收现金,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发现可以及时进行举报,改正我们的社会风气。现在手机支付非常的方便也带给了我们许多的便利条件才出门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带现金,因为带着现金会很容易丢失,也容易发生遗忘,我们现在出门的时候,只需要带着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所有的工作,无论是坐公交的时候,还是在上班的时候,点外卖的时候,只要有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所有,手机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和方便的。但是现金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的,我们不能拒收现金。

其实我觉得国家不让拒收现金,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因为现在我国的货币主要还是由现金组成的,但是考虑到山有大很多人都会使用手机支付,但是还会存在一部分,因为年龄和地区的原因,他们不会使用手机支付,所以他们在外出的时候,现金对他们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出来的话,他们在社会当中是无法生活的。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就是非常合乎常理的国家,从大方面进行考虑,我们还是必须要收现金的,而且不能不收现金。现在有许多老人在外出的时候,也根本不会使用手机,只能通过最传统的方式来进行交易,所以如果有些地方只能用手机的话会给他们带来许多的困扰,在这种时候我们就要向老人说明情况,并且帮助老人。

拒收现金的行为,到底违法吗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除《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规定的确实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而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之外,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商家拒收现金,不仅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而且也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利选择任何一种结算方式进行消费。提倡移动支付,即“非现金”支付;但“非现金”并不等于“无现金”,更不等于“拒现金”,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正因为如此,去年开始,人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集中整治工作,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迄今,央行营业管理部已处理了30起不同类型的拒收现金行为,约谈了2家知名企业,处罚信息还将记入被处罚人的信用不良记录。

拒收现金违法吗?

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三十八条 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 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二)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二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三条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为什么拒收现金会违法?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各地存在的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发布了〔2018〕10号公告(以下简称“10号公告”),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随后,下发《关于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动。

浙江省非现金支付工具发达,拒收人民币现金情况时有发生,是整治工作的重点地区。公告发布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成立了整治拒收现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浙江省内积极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

8月13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组织46家在杭银行业金融机构签定了现金流通服务承诺书。此次承诺书的签定,是我省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公告精神,进一步提升现金服务的实际行动。对于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优化我省人民币流通环境,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保障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10号公告中规定了1个月的整改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须在整改期内整改到位。整改期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已通过问卷调查、走访暗访和群众投诉举报等途径,基本掌握了辖区内拒收现金行为的整体情况和典型场景,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了以政策宣传、批评教育和督促整改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措施。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省内分支机构将根据调查结果和收集到的线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对辖区内超市、景区、餐饮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整改期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浙江省内社会公众如发现拒收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举报,也可向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投诉、举报。浙江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为0571-12363,现金服务举报电话为:0571-8386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