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租房的朋友们,如果你们合同签的是半年的,但是由于车库比较潮湿、吵闹、更没有手机信号的情况下?
- 如果租房子合同签了一年,但只住了半年就不想住了,想退房的话是不是得扣押金的?
- 合同上面写的租半年但是时间却是七个月 这份合同是按照半年还是七个月来呢!合同是这样的 甲方将店面
- 我和房东签的租房协议是半年一交,签的是一年。后半年没交钱。我又没在那个地方。房东起诉我该怎么办?
- 租房合同签的是半年,不过合同有规定住三个月可退押金,现在我住满三个月退房需要双方当面销毁合同吗?
如果租房子合同签了一年,但只住了半年就不想住了,想退房的话是不是得扣押金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上面写的租半年但是时间却是七个月 这份合同是按照半年还是七个月来呢!合同是这样的 甲方将店面
第一,出现分歧了当然最好是友好协商解决,重签合同或者签订个补充协议。第二,如果一方能够提供支持自己的辅助性证据(比如周边市场价、以前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等),当然能按自己主张的。第三,如果双方只有简单的合同、没有其他根据地来主张六个月或者七个月,我认为(就算打官司宣判的话)应该按七个月来算,理由是“半年”不是个法律明确规定的的概念而是模糊的一个可能波动的民间非正式说法,182天也可以说是半年190天也能说是半年,因为你不能说只能182.5天吧!相反,九月一号到三月三十号是很明确的时间段,而且也是在半年左右,相对于之前的模糊民间非正式说法当然更容易被法院采信。朋友,你认为呢?
我和房东签的租房协议是半年一交,签的是一年。后半年没交钱。我又没在那个地方。房东起诉我该怎么办?
有合同的只能付钱,毕竟这半年你房东的房子没有租出去,其实在半年前你可以与房东解除合同的那样你就可以不用这么麻烦了。。。。
以后做事要三思的
租房合同签的是半年,不过合同有规定住三个月可退押金,现在我住满三个月退房需要双方当面销毁合同吗?
不用
双方签一个解除合同协议就可以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于什么时间签订的什么合同,按合同约定,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多少钱,出租方确认承租方房屋以及物品交还,完整、双方无其他纠纷
最后双方签字签日期
一式两份和之前合同一起各自保管自己拿份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