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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70年的房子怎么让交土地使用税呢? 租的房子土地使用税谁交

未满70年的房子怎么让交土地使用税呢?租的房子土地使用税谁交

未取得土地证的房产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中规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纳税人持有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纳税; 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暂按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并经设区的市、县(市)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土地面积纳税。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企业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企业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1.缴纳土地使用税:一般是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次月,,否则从合同签订时间的次月;

2,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单位税额也是指每年每平方应纳的税款,一般每年分两次缴纳,各省规定不尽相同,是一年之内都得交清。

3,分割给业主前是按总证面积交税,分割后,公司只按剩余面积缴税。

房子70年产权如果住不到70年怎么办

一般房子不到70年就会拆迁或搬迁,如果不到70年就不能住了属于危房,国家会处理的。到了70年按政策会缴纳土地使用金,不过目前还没有住满70年还没拆的,所以具体政策要等到出现了才制定。

  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明显的"房产产权期限缩水"。

无偿使用的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于个人无偿将房产提供给企业使用,不符合上述免税规定,应按购房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免税单位及其他纳税单位的房产、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因此,商品房应由用于生产经营之月起,开始计算交纳房产税。具体方法是,依据我省有关规定,将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再乘以1.2%的房税税率计算全年应纳房产税。再按各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