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配? 配偶死了 遗产分配比例
新婚姻法对房产分配的规定?
1、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和第七条
家庭房屋产权如何分配
如果剩的那个老人是A的父或母:A的婚前财产由A父、A的三个儿子、A与B的女儿、B每人六分之一平均分配。婚后财产的一半归B,另外一半由A父、A的三个儿子、A与B的女儿、B、每人六分之一。如果三个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并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对A的遗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如果剩的那个老人是B的父或母:A的婚前财产由A的三个儿子、A与B的女儿、B每人五分之一平均分配。婚后财产的一半归B,另外一半由A的三个儿子、A与B的女儿、B每人五分之一。如果三个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并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对A的遗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新婚姻法对房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你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改不动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谢谢。
继承法 房产分配
1、房屋遗产继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遗产继承分配的有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