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生活

按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城市居民自己没有住房的,国家有没有租住民房的住房补贴?(国家对于无房户的住房䃼贴的明文规定)

按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城市居民自己没有住房的,国家有没有租住民房的住房补贴?(国家对于无房户的住房䃼贴的明文规定)

国家对于无房户的住房䃼贴的明文规定

问:

国家对于无房户的住房䃼贴的明文规定?

答:

国家没有对于无房户的住房䃼贴的明文规定。

各地有对于有房户的住房䃼贴的明文规定,就是《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规定:

第七条 本市农村危房改造新建翻建和维修加固项目具体补助资金由各区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落实支出责任,合理安排。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区根据工程造价标准、财政承受能力,由专业造价部门自行测算,区财政局审批。纳入中央改造范围的农村居民优先使用中央补助资金。

新建翻建改造对象补助面积标准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实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5平方米,共计45平方米;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8平方米,共计54平方米;超出补助面积部分资金由个人自行承担。

《长沙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定:

(三)严格控制建房面积

坚持“适用、经济、安全、美观”原则,合理理性实施危房改造,既注重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采光通风等规定,又避免大拆大建、浮躁攀比和因盲目建房返贫致贫。严格落实国家、省级农村危房改造拆旧建新面积控制要求,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各区县(市)、乡镇(街道)在执行过程中要认真把握、严格区分。

有劳动合同的没有房子的租房子的是不是又有补贴

有相关补贴

这种补贴名字叫“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

申请这种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本市常住人口

2.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看当地生活条件)

3. 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屋产权,租住在本市

申请租房补贴需要到低保局(有些城市需要到房管局)提交材料,一般审批周期在一个月左右,审批通过后一年发放一次,按照家庭成员数量(人头数)发放

什么样的人是无房户,无房户将如何申请住房补贴,是否有相关文件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无房户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从未享受实物分配住房(含租住或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政府、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解决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没有通过无偿分配、拆迁安置、延续承租或其他形式途径取得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职工及其配偶未以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住着下面三种不在核定范围的住房面积家庭也是无房户:职工全额出资按市场价格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承租、建造的住房;已按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公有住房;职工及其配偶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应属于无房户的范围之内。

  职工个人在单位没有分配住房,其配偶在单位承租或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不应是无房户。

请问国家对无房户政策是什么?

第一,对于农村户口,如果你无房且已成年,可向村委申请宅基地建房。

从各地实践看,还需要你已婚且你处的农村还有多余的可分配宅基地,否则你就无法申请,那你只能蜗居你父母家。

当然,如果你家处于城市开发规划区内,那你可作为无房户以很低的建安价购买一套商品房。

第二,对于城市户口,如你属于中低收入人群,那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公租房。

第三,如果你是公务员或是事业单位编制的,那恭喜你了,你可以获得住房补贴或者参加单位福利分房。

扩展资料:

建立我国的住房政策体系,必须考虑三个基本国情:

第一是基本国情是人口基数大,中低收入家庭多,人地矛盾尖锐。

目前,我国城镇居民约有5.6亿人,约1.9亿户家庭。

其中,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约占70%,约4亿人口,通过政府供给来主导解决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肯定不切实际。

即使虽低收入家庭(约占10%)也有近6000万人口,其中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就有约1000万户、3000万人,超过了很多国家的人口总数。

仅保障这部分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就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人口多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人地矛盾。

我国虽然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但适合城市化发展的平地面积只占12%。

我国人均平地面积不到900平方米,与人地矛盾非常突出的日本相当。

平地资源的高度稀缺,意味着占有土地的边际机会成本很高。

第二是基本国情是社会差距巨大。

第三是基本国情是住房征信体系不完善,公民与政府间还不能实施有效监督。

目前,与居民住房、购房相关的信息还分散在房屋、城建、民政、公安、金融等部门,不仅各个部门内部的征信体系不完善,部门之间也无法互联互通,政府主管部门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公共信息披露制度,整个住房征信体系很不完善。

政府不能准确掌握居民的收入、住房情况,居民也不能对政府及政府官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住房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