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阳台窗户安装不合理找什么单位?(新房窗户不合理 想要求窗户改造 法律上可以么?)
新房窗户不合理 想要求窗户改造 法律上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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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情况在法律是没有规定的,有的只是业主公约。如果业主公约里有相关规定的,依从其约定。
2、一般都要求业主的装饰装修不得影响整体的外观美。
关于阳台装修,封阳台和安窗户违建的疑问,请问法律
严格来讲,任何改变建筑外观的行为都不允许。但现实中,确实如你所讲是“民不举官不究”,大家也都默认可以封阳台。楼上邻居之所以会举报,我估计是因为你封露台会影响他家的视线。只要有人举报,那么城管也就不得不管了。
所以如果按照你设想的另一种方案:安装侧面玻璃围挡,对楼上邻居的影响就很小,我相信他家也就不会再举报了。即便还举报,按照城管目前的说法,应该也不会再阻止了。(提醒一下,一定要用夹胶玻璃,防止玻璃破损而坠落伤人)
请问拆迁补偿问题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条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六条规定了监督与指导的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扩展资料:
拆迁补偿的一般形式:
一、私房补偿:
1、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
房屋上补偿公式:(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二、公房补偿: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
三、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房屋设计不合理找哪个部门呢?
第一,先和开发商协商,建议他们做个维护结构,又不能遮挡视线产生压抑感觉。按溅水高度估计300左右差不多,如果恰好挡在落水处,低点也能有效,因它是发散原理。如果开发商不肯,是否愿意出钱去把它挡住,它也不是很贵。
第二,如果开发商还不给面子,给脸不要脸,那你就通过行业投诉,找新闻单位、街道、文明办、房产局、规划局的市容部门,还有设计单位,看看你们设计的多好,多有水平,让他们之间“协调”,他们不是直接管,但开发商要想开发,要先和规划局打交道,你去断它的后路,降低它的社会评价,如果老总要脸,自会一句话解决。
第三,实在没有办法才去法院,一开始就去告,开发商会反感,不愿意配合,就没有回旋余地了。